山西高考资讯报道(文/xxx)近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2006年的高考招生方案。今年的高考科目安排及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下是详细解读。
山西青年报讯,6月13日消息,山西省继续实行“3+X”的科目设置方案。今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共计61000人。在招生上,有三大变化值得关注。
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有所调整。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的志愿栏增设为九个,其中包括新增的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栏。本科填报志愿时间仍为6月9日至14日,而专科填报志愿的时间则调整为7月31日至8月3日。
对于一些特殊贡献及成绩优异的考生,将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具体包括: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若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一些性科学实践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将在统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对于一些特殊身份的考生,如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军人及其子女,还有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将享有优先录取的待遇。
今年的艺术类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将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今年起,不仅停止了中等艺术学校的推荐免试生工作,还对艺术类专业的统考数学成绩进行了调整。
在考试安全与保密方面,山西省加强了对高考试卷、考生答卷、电子档案以及网上录取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并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参与招生考试工作的全体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教育。
在招生录取方面,山西省实行了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并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科类、分层次划定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还对军事公安等院校的录取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
在院校类型与专业设置上,省属有关院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太原师范的部分专业等都有特殊的录取要求。对于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一定比例的高校,经批准后可进行补录。
老8所本科院校从今年起原则上不再举办高职教育。而对于五年制招生,则主要限于师范、医学、艺术类专业,并适当压缩规模。其他学校的五年制及“3+2”招生在2006年将全部取消。
根据《教师法》及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的资格认定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资格认定地点为就读学校所在地。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则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2017年申请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12日。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认定机构确定,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
要获得教师资格,申请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并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等。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人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是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要求,不同类型和不同时间入学的申请人有不同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需要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而对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则需要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各认定机构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需要向认定机构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体检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
各市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我省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市应尽早开展对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认定工作,并提前开展证书申领和发放工作。
(三)各市需向所辖县(市、区)明确证书领取与发放的具体要求,核实证书数量,监督发放过程,减少耗损和留存,杜绝流失。对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和换发,必须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申领本市教师资格证书时,需上报需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数量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的复印件(需加盖认定机构公章)。认定机构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
(四)各市认定机构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对本市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慎重处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需提前向省教育厅教师处和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告本市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认定工作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结束。
关于2017年上半年的山西是否有教师资格证考试的问题,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考试公告发布,具体可参考去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关于山西省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时间,教师资格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山西省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时间通常设在4月20日至4月29日、5月3日至5月10日。具体的认定时间以山西省教育局公告为准。
对于山西省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报名,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包括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以及不同学历层次的申请教师资格要求等。
在面试方面,2017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内容包括多个科目,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1月6日至1月7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对于在山西省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来说,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就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5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也可以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这些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上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是取得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都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有一些情况下的人员是不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例如,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在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那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则永远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要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并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对于具体的申请认定学历背景要求,比如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师范类专业毕业或具备相应的高等院校学历;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要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而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等级。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要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需要通过相应的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在普通话水平方面,申请人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且申请语文学科的人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至于证书的有效期,普通话证书通用,但部分证书有标注有效期的则按照标注执行。
申请人还需要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山西省的相关规定执行,结论必须为合格。
具体的认定流程可以参考《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申请认定的时间通常在2023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体检表到医院体检。对于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的相关医学证明。
在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方面,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根据相关规定,不同层次的教师资格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需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近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申请教师资格证书:
1. 提供一张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的一寸证件照片,该照片需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本。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及身份证号。
2. 若申请认定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提交相应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 除此之外,还需按照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其他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特别注意,任何环节的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有关申请规定如下:
1. 申请人每次仅可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不可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 报名过程必须本人亲自完成,严禁学校或任何机构代为报名。违反此规定影响资格申请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3. 其他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各认定机构需要根据通知要求和系统开放时间,科学制定认定工作计划,并通过官方网站及多渠道向社会公布。认定工作需在10月底前完成,并向合格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加盖公章的认定申请表。
关于证书申领与发放,各市需要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生成证书编号的数据为依据,不依据预估认定人数。各市需明确证书申领与发放要求,核实数量,监督过程,减少耗损和留存,杜绝流失。补发换发证书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各市认定机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各认定机构需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防控措施,安全有效地推进认定工作。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免费为您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