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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业发展需要,山西博物院将向社会公开招聘2011年度合同制工作人员30名。具体要求如下:

1. 爱祖国,爱党,热爱博物馆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 做事认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 具有太原市户口或具备毕业生落户条件。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相应条件(见《山西博物院2011年招聘岗位表》)。

录用人员与山西博物院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享有社保五险,工资待遇依据《山西博物院合同制员工工资定级办法》标准执行,福利待遇按照山西博物院合同制员工的福利待遇发放。

报名时间:12月1日9:00至12月6日17:00

报名方式:

1. 登录山西人才网(www..cn),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山西博物院201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 报名者应到山西省人才市场山西博物院招聘办公现场送交以下材料并接受资格初审(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6号):

- 山西博物院201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是否能够取得学位证的证明)。

- 个人简历(应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

- 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外地毕业生也可将个人资料复印件寄送至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13号山西博物院人力资源处,但须在12月6日17点30分前持相关证明原件到山西人才市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含文史知识、博物馆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

本公告内容由山西博物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89025 牛女士、韩女士、李先生。

附:

1. 山西博物院2011年岗位招聘表

2. 山西博物院201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 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1. 综合协调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2.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

3.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厅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等工作。

4. 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5. 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

6. 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厅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7. 拟定全省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全省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国(境)外、省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省就业管理政策;拟定有关机构向外资企业选派中方雇员的管理办法。

8. 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境)外、省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拟定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省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不含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9. 军官转业安置处(省人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劳动保障政策拟定及人才招聘工作公告

一、劳动保障政策拟定

负责拟定全省劳动关系政策,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按管理权限审核集体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定全省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还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全省劳动标准制定工作,以及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针对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也会进行拟定。参与省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二、工资收入分配及福利政策

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负责省直和中央驻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核准工作。

三、社会保险政策拟定

负责全省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政策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对使用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进行审核,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并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还涉及经济结构调整中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拟定,以及省属以上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

四、农村社会保险及征地农民保障

针对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进行拟定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及审计

负责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运营情况,依法进行控诉举报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负责厅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

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指导相关案件调解工作,并依法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开展相关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

七、劳动保障监察

拟定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

八、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

拟定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规划,负责来晋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包括对外国专家聘用单位的资格审查和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公务员管理及考核奖励

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分类管理,拟定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励、惩戒及辞职辞退等制度。还承担人事任免事项和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山西省人才市场招聘公告

本次考试报名将委托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网络报名服务,并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网站为:朔州人事考试网()。

自2014年6月4日早上8:00至6月6日下午6:00,报考人员需登录朔州人事考试网()。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个人近照(必须为近期本人免冠、清晰、彩色、小于30K的数码照片)。随后,下载并打印《高速公路收费人员报名表》。请注意,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注册和身份验证。提供的所有信息应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定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更改所报岗位;若未通过或尚未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按照网站提示的缴费方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自2014年6月4日早上8:00至6月8日下午6:00。未按时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朔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内容涵盖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包括逻辑思维和概念推理)、常识判断(涉及公共知识、政治、法律、经济和时事)以及资料分析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一不可。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成绩的排名,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自行下载的《高速公路收费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若发现考生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如出现因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足。

面试时将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按照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的排名,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也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足。

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将由用人单位负责,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若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从6月16日开始,考生需每日登录朔州人事考试网(),及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笔试成绩查询、面试入围名单等相关信息。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朔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及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进行岗前培训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若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将不予聘用;若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做决定。

新招聘的员工将实行劳动合同制,与朔州高速公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将正式聘用,享受相关待遇并参加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工作将由朔州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和平朔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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