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北京自学考试发放时间及相关信息
近期,北京市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的发放时间已经确定。各个考区的发放时间略有不同,以下是详细的发放时间安排:
1. 北京各区自考办发放自考毕业证的时间:
东城区:2月25日上午8:30-11:30
西城区:2月24日上午8:30-11:30
朝阳区:2月23日上午8:30-11:30
……以及其他各区的具体时间安排。
考生领取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2. 领取自考所需的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
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内容是否无误
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密封后交由个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存档
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办理毕业的回执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
二、关于成人自考的相关信息
对于首次报考成人自考的考生,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写相关的报考表格。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持有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方可报名。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参考,其中包含了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等重要信息。考生可以通过仔细阅读《报考简章》了解每一次考试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应量力而行,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和应考课程数量,避免顾此失彼。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在报考过程中,考生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电话报考和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现场报考是常见的报考方式,考生需先办理邮政储蓄卡并存入足够的费用。
考生必须是在已经注册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两种报考方式。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要仔细操作,减少失误。
考生需注意选择正确的考试地点,如选择在通州区邮政储蓄营业网点报考的考生,考试地点只能选择通州镇。
一、关于自考报名流程指导
想要报考自学考试,首先你需要了解所需报名的区县、专业以及想要报考的课程代码。这些信息是报名的基础,务必准确无误。
接下来,你可以拨打11185电话进行报考。电话报考只会收取市话费和正常的课程报考费,没有其他额外费用。如果你在异地,同样可以拨打010-11185进行报考,但需要支付长途电话费。接通后,请按65键进入自学考试电话报考服务系统,以节省费用。系统提示后,你也可以选择继续操作。
在报考过程中,你需要输入12位的准考证号,这是你的身份标识,务必妥善保管。随后,输入你的邮政储蓄卡的6位交易密码,后续报考费用将自动从该账户扣除。请注意,一个邮政储蓄账户可以为多个准考证号码办理委托报考,但需要在开通邮政储蓄帐户自学考试电话服务业务时现场办理此服务。
在选择服务类别时,你可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笔试课程报考、非笔试课程报考、增报专业或查询信息。具体的操作步骤只需按照电话提示进行即可,整个过程相对简单。
需要注意的是,这四个程序的选择是互斥的,完成一个程序后需重新拨打11185选择其他程序。如果考生需要转区县考试,可以直接在报考时输入相应区县的代码实现,且不额外收费。
在电话报考过程中,请考生注意收听语音提示,严格按照语音提示和操作步骤进行操作。特别是在完成课程缴费后,一定要听到“报考成功”的提示音后再挂机。
完成电话报考后,你可以在报考期间增报或改报课程,但不能退报。如果需要现场报考,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只提供报考课程和增报课程服务,不提供改报、查询等服务。
以下是北京市各区县自考办的地址及联系电话(更新至2023年):
二、自考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报名考试?自考有哪些专业?自考有什么要求?为了让大家对自考有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将参加自学考试的步骤简单总结如下:
要参加自学考试,你需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了解后,你可以打电话给最近的自考办,他们会为你推荐最近的报名点。
以下是我们整理出的北京市各区县自考办的联系信息:
(此处列举各区县自考办的联系信息和地址)
参加自学考试基本分为以下五个步骤:……(此处省略详细步骤,以原文为准)
希望以上信息能为考生们提供参考和帮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它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即可取得专科或本科的。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在选择自学考试的专业时,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以及文化基础,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普通高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社会力量助学等。在选择辅导班及教材时,要注意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要关注学校的办学质量,了解学校的设施和管理情况,以及教师的任课情况和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统考课程的教材由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如果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后才能领取本科(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具有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④办理本科者,必须具有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及毕业生档案。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主考学校在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英语四级、六级者,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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