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教育局针对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发布了相关意见。该意见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淮南市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成果为目标,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旨在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稳步推进中招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多样化发展。
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市一盘棋,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坚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适当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全市计划招生普通高中11860人,中等职业学校10100人,确保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96%以上。从2015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
关于报名,由市招办组织实施,各县(区)招办和初中学校具体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届别、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政策加分要在学校公示。
志愿填报的时间为中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代学生填写志愿,不得更改考生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五个批次,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按学生志愿依次进行。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班和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招生属于提前批次自主招生。
关于考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试科目包括由省统一命题的科目和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从今年开始,八年级学生的地理和生物学科考试成绩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相关通知为准。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时间由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上,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附等级的方式呈现,并运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评价。生物、地理等科目的考试成绩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中考报名顺序登记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公示后上报市招办。
(四)政策优待。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规定》(皖教办〔2015〕13号)执行相关优惠政策。若学生符合多项照顾政策,仅可享受其中一项。初中学校负责初步审核材料,公示后上报至县区招生办公室。经过县区招办的审核后,统一将学生名单及公示材料上报市招办,经市招办复核后予以确认。
对于听力残障的学生(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英语成绩的折算方式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具体申请程序包括:学生本人提交免试书面申请,经家长、班主任、英语任课教师、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报经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招办复核予以确认。
(一)录取原则。我们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统一印发。市招办加强对录取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录取”,保证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录取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学生在五个维度中至少达到B等(含B等)以上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至少达到C等(含C等)以上方可被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三)录取顺序。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时录取。首先根据全市的招生计划划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然后按照提前批次、四个批次依次录取。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分别在淮南教育网、录取学校校园网及公示栏公布。
(四)录取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最后一个录取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相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高等级数量的多少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顺序的成绩逐一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包括国际班和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详见《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指标分配。我们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省示范高中将招生计划的80%作为分配指标,依据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人数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在社会报名点报名的应届毕业考生,以报名点为单位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具体分配办法详见《关于分配2015年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通知》。
(七)民族初中优惠照顾。民族初中所在辖区内的省示范高中,在招生计划内,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而未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志愿中,择优录取一定数量的学生。具体政策不变。
(八)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违反此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的称号,并加强监控和管理。
(九)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民办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其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和批准。只有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前提下方可跨市招生。
(十)淮南体育学校招生。淮南体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主要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和中职体育特长生。
(六)中等职业学校可以直接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经过两到三个学期的专业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并负责推荐就业。针对应届初中毕业生数量的减少,职业学校应努力拓宽招生渠道,包括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入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和退役士兵等,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七、加强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中招工作。各县区和中等学校需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重要环节如报名、志愿填报、考试、阅卷、录取、报到等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力度。各级招生部门、招生学校、初中学校和考点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中招政策。市招办将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每位考生公布重要时间节点和中招政策,特别是今年的新政策变化。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规范招生行为,保持教育的良好形象。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夸大宣传,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和超计划招生。
(四)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初中学校要保持毕业年级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或让其提前离校。禁止乱编滥印复习资料,额外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五)加强监督检查。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处罚措施。
关于2023年安徽合肥中考时间的相关信息:
2023年合肥中考时间定于6月14日至17日。具体安排为:6月14日考语文和物理、化学;6月15日考数学和道德与法治、历史;6月16日考外语;6月17日考生物学、地理(八年级)。
考试时,考生需注重细节,如书写规范和答题技巧等。考前的复习要有针对性,注重重点和难点的复习,同时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在考试过程中,要根据题目的难易程度和分值合理分配时间。考试结束后,试卷由专门的教师或考试机构进行批改,并统计成绩。成绩的发布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短信通知等方式进行。如果对成绩有疑问,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根据考试情况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确定不同层次的录取分数线,并发布分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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