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宁波市教育局推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完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加强管理服务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
3、《意见》指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县(市)区人民的领导下,根据“十二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对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等工作,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4、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5、宁波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等不同情况,可按一定的条件与顺序先后录取,具体学区划分和招生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就读。
7、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及宁波高新区公办初中招生以一所初中为招生单位,对口附近的若干所小学,具体对口方案和操作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自确定。其他县(市)区公办初中可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入学,或采取学校服务区划片就近入学,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等不同情况,合理设置顺序位,按顺序先后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
9、据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和荣誉证书等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禁止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破坏正常教育生态的行为。
10、规范特长招生控制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
11、规范特长招生,各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特长生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如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将予以停止,如确实要保留的,必须要控制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2014年,经市教育局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明显下降,2015年应降到5%以内。原来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学校不再增设。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12、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13、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承载力和居住证制度实施进度,制订与随迁子女入学与本地居住证管理制度相配套的政策举措。具体实施意见将另行制定。
14、推行共同发展学区招生与办学模式
15、《意见》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初中容量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将数所小学和对口初中组成一个共同发展学区,整体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学区内小学招生视生源分布情况按就近、合理、公平原则进行统筹,当相近两个小学生源不均,班额相差过大时(如新生平均班额超过6人(含6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年生源较多学校服务区内设置两校公共缓冲区域,对该区域内学生按学生家长意愿进行调剂,如果报名人数过多,应公开公平地进行随机派位,使共同发展学区内各小学的班额相近。
16、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各学校在招生前以学校网站和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公告的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等。招生结束后,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和校门口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17、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不得跨区域中途插班招生
18、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应以学校所在县(市)区区域内招生为主,不得跨区域中途插班招生。民办小学一般不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跨区域招生也要从紧限制。如在宁波大市内跨区域开展规模招生(跨区域开展规模招生指一所学校在跨区域的同一个县(市、区)招生人数超过10人以上),应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主动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及做好招生计划与招生办法的备案工作,并于当年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核定。
26、坚持公办学校不选择学生,选择学生则到民办学校,巩固公办学校“零择校”的成果。优质公办高中应根据各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学生人数为基准,均衡分配推荐保送名额。要淡化学生和家长对热门初中的过度追求。公办初中的择校生不得享有省优质示范高中的保送生资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所学校为目标,结合本地教育事业发展,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努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严禁集中公共资源建设超标准豪华学校,严禁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的校舍改办民办学校进行招生,也不允许以生源不足为由跨学区招生或中途插班招生。坚持均衡编班,严禁设立各种名义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特色班”等。大力推进学校联盟式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提升每所学校的办学质量。
27、28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小学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在保障校际间班额均衡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进小班化教学。
29、对于公办、民办学校存在的违规招生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87191191进行举报。
30、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如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根据《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将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31、民办学校如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超计划招生或违规招生干扰正常招生与教学秩序,将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责令纠正,拒不改正的将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的专项扶持资金。
至于宁波2023年小升初报名时间的具体安排:
一、报名时间为5月23-27日。家长可从浙江政务网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各地将完成报名资料核验,并通知家长核验结果以及完成相关报名数据的修正和确认。民办小学的第一、二志愿录取以及公办学校的第二阶段录取也将进行。所有录取名单将被录入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需准备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以及可能的房产相关证件。如学生与房产拥有者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需提供亲属证明。根据政策差异,各区县市所需证件可能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应招生办。
关于小升初考试时间:
二、小升初考试一般都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通常在6月中旬至下旬。这是学生从小学进入初中的重要时刻,也是他们走向更高一级学校的必要之路。考试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和学校安排决定,主要考虑考试时间与招生时间的匹配性、与学生暑假作业完成时间的协调性、与其他考试的冲突性等因素。学生需要在考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如调整作息时间、复习重点知识、查漏补缺、保持心态平和等。
至于宁波2023年小升初摇号时间:
三、一般经历好几轮摇号。按照今年的政策新规,一旦选择了直升或确认报名市属学校大摇号,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批次的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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