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生参军与学籍保留的问题
1. 对于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包括新生),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学籍或入学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留。退役后两年内,学生可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为其办理复学手续。
2. 在校期间参军的学生,经过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3. 退役后回到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会被学校承认。对于已修课程或已完成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会根据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课程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4. 对于退役生士兵,学校会放宽其复学转专业的限制。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生士兵退役复学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转换专业后,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新专业情况进行认定。如原所学专业撤销,学校会安排转入其他相关专业复学。
5. 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一般应回学校原专业复学。对于在应征入伍前为大二年级(含大二)以下的学生,如果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退役后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可以申请并经学校研究确定。
6. 退役后回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学校会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后,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也会根据新专业情况进行认定。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参考资料:此政法-【优抚政策】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汇编
二、天津渤海职业技术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详解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近日公布了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该章程是根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的,旨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1. 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 办学类型:该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3. 办学地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优美的校园环境。
4. 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并多次获得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文明学校等荣誉。的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中屡次获得团体一等奖,毕业生推荐就业率和升本率远超天津市平均指数,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5. 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包括一流的实训基地、先进的实验室和图书馆等。还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团队,包括知名专家顾问、教授领军、双师型教师骨干等。目前校内设有各类专业45个,涵盖了专科和本科层次。
6. 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定期举办大型人才供需洽谈招聘会。还与多家央企和特大型国企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涉及多个领域。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7. 根据有关政策,还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军入伍、支援重点建设项目、到农村选聘“生村官”等。
8. 还为学生提供多种升本渠道,如通过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推荐、参加本科培训班等。还开展专本联读本科学历班,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取专科和本科。
9. 认真落实和天津市奖助学金政策,加大奖助学金力度,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还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饮用水源,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招生章程》
本文关于天津渤海职业技术的招生章程适用于2023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相关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时间以天津市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录取办法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依据主要包括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以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具体换算方式为: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等9个科目的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我院还会参考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三、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春季高考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录取过程中,我院将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其他相关规定
新生在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校报到。如果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须知详见《天津渤海职业技术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
根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生管理细则》、《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并按教学计划进行培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后,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将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网址、咨询电话或咨询地点进行咨询。具体的联系方式为:网址为www..cn,邮政编码为300402,咨询电话为022--88251843和88254113。咨询地点为天津渤海职业技术招生办公室(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可乘804路公交车到达)。
六、学校基本信息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是一所具有六十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天津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多年来,面向20多个省市高考招生,是天津市第一个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拥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各种先进的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以及丰富的藏书及电子图书资源。
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招生机构
设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日常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八、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根据发展规划、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原则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和下发的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规定的标准为准。
九、报名资格及考试方式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和要求详见天津市相关招生政策。天津渤海职业技术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与介绍
第十一条:该的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以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十二条:录取以平行志愿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院校录取分数,将考虑其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到未录满的院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将按指导意见处理。
第十六条:一般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需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在接到录取考生名单后,将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具体报名与录取的规定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将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按教学计划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特困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将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关于天津生招生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高考的相关信息和天津市的高考录取情况。例如,2023年天津的一本线分数线为627分;天津市高考计划安排招生54,049人,其中本科和专科招生计划分别为33,829人和20,220人;天津市还设立了一本、二本、专科等多条录取分数线;考生在报考时需根据自身成绩和志愿选择相应的报考批次等。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可通过招生办公室进行,地址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关于具体的招生政策、规定及解释等,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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