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辽宁大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考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3年度大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已于2023年8月2日在大连党建网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体检时间:本次体检定于2023年8月4日至5日进行。每名考生的具体体检日期见附件(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8月4日8:20集合;报考其他职位的:分组为第一组至第十组的6:40集合、分组为第十一组至第十八组的7:40集合、分组为第十九组至第二十六组的8:40集合)。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2.体检医院: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在大连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沙河口区西南路826号(中心医院北院新院区3号楼)。报考其他职位的在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暨大连市体检中心(八一路分部)体检,西岗区八一路208号。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1)考生要按照体检时间及分组安排,准时到达体检地点参加体检。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须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人选需要认真阅读体检医院的体检须知并认真执行。
(2)所有考生进入检区前须持更新日期为体检当日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自备1只未使用的医用口罩(不得带有呼吸阀)。
(3)考生体检当天到达体检地点测量体温时,如发现有发热(体温≥37.3℃)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暂停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进入检区后,考生体检全程必须佩戴医用口罩,不得随意摘脱,严禁随地吐痰、开放式咳嗽,保持人员前后左右1.5米身体距离,保持同向行进,靠右通行,严格按照地面点位站位,做到“一人一室一检”,不得喧哗、打闹、推搡、拥挤,以免影响体检秩序。
(5)考生要按照要求配合做好体检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6)考生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7)考生自带体检费用,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费用在550元左右,其他职位体检费用在400元左右。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无接触支付。
(8)考生应提前熟悉路线,体检当天准时到达现场,并按照分组列队点名,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检查、检验费用由考生自理。
(9)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后,体检中心备有早餐。
(10)月经期女性考生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时请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11)体检时请勿穿紧身内衣、金属扣内衣、连裤袜,不戴首饰及头饰,以方便体检。
(12)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有既往病史者,需随身携带既往病志等相关医学资料,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3)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4)随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体检时间及要求可能做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
(15)考生在体检前应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2023年度大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及分组安排
2.大连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须知
3.大连市全省各招录机关的相关信息查询方式如下:
1. 您可以通过辽宁省人民网(www..cn)、东北新闻网(www..cn)、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cn)以及辽宁人事考试网(www.)进行查询。
2. 本市考试报名全部采用在线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您只需访问辽宁人事考试网(www.)即可完成报名。
3. 考生在选择考区时,可以选择“大连考区”。对于考务事宜,您可以电话咨询,或者通过大连人才网(www.dl-)进行在线咨询。
本市报考人员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实行了诚信承诺制度,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在面试前进行。
此次规定的应届毕业生指的是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的学生,其他年度毕业的学生并不包括在内。对于2006、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并且原学校同意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派遣的,他们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对于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他们不得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如果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需要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如果来自外地,需要符合大连市的人才引进政策。除了需要满足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外,还需要符合《大连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的相关规定。
关于减免考务费的条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可以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关于县、乡录用的公务员最低工作年限的规定是,经过考试录用到本市县(市)级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必须在新录用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
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享受公务员的各项待遇。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需履行合同规定。
招考职位中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在农村工作的经验。在各类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如果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等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需要考务费收据的考生可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具体考试内容和时间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中有详细说明。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10月上旬在指定网站查询。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面试前将根据招考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查人选。拟录用(聘任)人选确定后将在网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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