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遵循一系列严格的原则和规定,以保障教育的公平与质量。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镇街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本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二、就近入学与免试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均坚持就近入学与免试原则。小学一年级实行“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进行招生。
三、人户一致原则
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的儿童。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规定年龄内的儿童均可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招生信息发布及公示
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需制定并公布本年度招生方案,包括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的透明与公开。
六、入学程序及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与民办小学的入学程序有所不同,但都需进行资料审核,包括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等证件的核查。适龄儿童的家庭如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可现场提出申请。
七、招生地段与安排学位
各镇街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的招生地段,所有公办小学必须按划定的地段招生。学位安排需遵循“人户一致”原则,确保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对口地段小学学位。
八、特长生招生规定
除经广州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外,其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
九、初中招生工作
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等也需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所有公办初中必须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十、工作要求与监督
所有招生工作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各镇街需提供相应的指导与帮助,如引导其选择报读民办学校或进行积分入学申请等。各镇街需设立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与咨询。
以上为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主要细则,各镇街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与质量。具有广州市其它10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需要继续在我区升学的,由该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6日,凭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指要求入学镇街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等,到居住地所属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学位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居住地所属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本镇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需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可在户籍所在区升学。
凡在我区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具体办法由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制定。
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按《增城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增府办〔2015〕18号)精神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日至25日登录“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来穗人员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来穗人员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居住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现场提出申请,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具体办法根据《通知》精神和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及来穗人员子女学位数划定入读公办学位的积分分数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初中。不符合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或不服从教育部门学位安排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报读我区的民办初中学校。
(十三)招生方式。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初中的招生方式。6月24日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开始并完成公办初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并于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十四)民办初中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须经增城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行,并于4月15日之后方可公布今年的招生方案,且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招生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
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6月27日至28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1至4个民办初中平行志愿。广州本地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小学五、六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4页内容扫描件;外地小学毕业生可以上传五年级下学期、六年级上学期的班主任评语2页扫描件。学生家长要确保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小学毕业生家庭,可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民办初中在6月29日开始招生,3天内完成,并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发出面谈通知,以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初中学校完成初步录取工作后,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业教育科。并于7月18日前与公办学校同步完成学籍建立工作。学生家长可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和正式录取结果。
录取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可以参加补录。7月5日—7日进行第1次补录,8月25日至8月31日进行第2次补录,补录的报名程序和录取方式与正式录取相同,每次补录学生可以填报1至4个平行志愿。参与第2次补录的民办初中学校,于当年9月10日前为新生建立学籍。
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不得增加学生的负担。未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区教育局不得为其在学校办理学籍。民办初中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纸质材料。
(十五)加强对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和管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要严格执行、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经过区教育局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区教育局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探讨广州增城区民办小学的招生对象与策略对于增城区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对于属地区生源的界定,主要是根据户籍、小学毕业学籍或《广东省居住证》等来进行判断。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需先向区教育局提交初核申请,经过批准后,跨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总计划的50%。这一切的招生工作都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详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增城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工作方案。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招生对象、招生信息发布、报名资料准备等相关内容。
招生对象主要是6周岁以上的儿童,凡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规定时间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应入学。已经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则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初中的招生对象则是符合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各镇街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招生工作。
在招生信息发布方面,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需通过宣传单张、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报名指引。也需合理制定招生地段,结合学校招生规模、地域交通等因素进行科学划分。
报名资料准备方面,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准备好相关证件,如户口簿、有效居住地证明材料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对于招生地段,一旦划定就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调整需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审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系统进行报名。
整个招生过程中,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起着关键的作用,他们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小学。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报名的儿童,他们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补报名申请。公办初中的招生工作也由小学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负责。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关于小学升初中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规定和要求。针对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他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方可安排升学。对于具有广州市其他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继续在本区升学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并经过审核后,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对于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会按照实际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方面,原则上不跨区招生,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核定。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对于九年制学校和十二年制学校的初中招生,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对于非穗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最后提到了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的重要性。文章内容涵盖了升学的各个方面,旨在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清晰明确的升学指导和要求。
具体来说,对于增城区的小学毕业生,无论是户籍在外还是在民办学校就读,想要升入初中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广州市其他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本区升学的,需要并经过审核后统一报名安排学位。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将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在民办学校的招生上,明确了跨区招生的要求和流程,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的关系以及电脑派位的具体实施方式。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入学也进行了保障措施的说明。最后强调了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的重要性,确保学生升学的有序进行。
这篇文章详细阐述了小学升初中的流程和规定,以及民办学校的招生要求。同时关注非穗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升学过程中,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至关重要,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41.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学生入学工作。各镇街教育领导小组需认真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户籍学生入学事宜。若遇特殊情况,镇街需与增城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对于跨行政区域难以界定的案例,相关镇街可提出解决方案,并由区教育局进行裁决。
42. 强化学生编班与学籍管理。学校在完成年度招生工作后,应遵循随机编班的原则进行学生编班,并在校内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在每年9月15日前完成学籍信息的收集、汇总、校验和上报工作,确保学生学籍管理规范有序。
43. 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及广州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严禁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学生,也不得增加学生负担。学校及任何相关机构不得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评和调研,同时要避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等信息。
44. 加强招生监督。各镇街教育领导小组需密切关注辖区内学校的招生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各学校需按照上级部门的招生文件精神开展工作,确保招生行为规范透明。
45. 处理违规行为。对于违规招生的行为,无论单位或个人,均需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学校需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46. 方案的实施与修订。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
47. 方案与政策的协调。若在方案实施期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或本方案内容与上级政策表述存在差异,将以上级政策为准。
48. 方案的解释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增城区教育局所有。
三、广州市增城区的学校列表
1. 高等院校:广东工业华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等。
2. 教育培训机构:增城市广播电视、增城市职大教育培训中心等。
3. 中小学校:增城中学、郑中均中学、新塘中学等。
以上所列学校仅是部分,仅供参考,如有需要更多信息可查询官方教育部门发布的资料或直接咨询相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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