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亭县事业单位考试概览
四川绵阳市盐亭县的事业单位考试,是众多求职者关注的焦点。该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的具体时间已确定为2023年5月21日(星期六)。
二、笔试细节
1. 笔试科目与时间分配
盐亭县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的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的大纲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该大纲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的考试大纲栏目中查阅或下载。
2. 准考证与考试地点
考生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标示。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四川省绵阳公安报考时间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与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绵阳市的公安职位招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这包括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法律等基本条件。对年龄、学历、身体条件、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二、报考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年度特定的时间段,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等官方指定网站。报名过程中需上传符合要求的证件照片,并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在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需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将影响考试的资格。
三、招聘流程与资格审查
招聘过程中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公务员主管部门都有权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查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四、优惠与减免政策
针对特定的人群,如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父母双亡或一级伤残军人家庭考生等,有一定的减免政策,包括减免考试考务费等。具体的减免政策和申请方式请参考官方公告。
对于在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汶川县等51个县(市、区)的考生,根据及省上的规定,本次考试将免除考试费,包括笔试考务费和心理素质测试费。
对于符合特定情形的特困考生,需要凭借相应的证明材料来办理减免手续。这些证明材料包括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等。
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证件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已经成功报名并缴费的考生,可以凭借身份证号和姓名在指定的时间段内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日期和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标明。逾期不打印准考证的考生,需自行承担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少数民族地区个别职位需加试少数民族语言笔试的,其考试方法及分值比例将在本市(州)公告中明确。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的成绩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7日,笔试成绩将在2009年1月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如有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2009年1月10日前通过该网站申请查分。
综合管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而公安专业职位的笔试科目则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的相关规定,参加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办公厅的规定,参加、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在农村或社区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可享有一定的笔试成绩加分。其他加分项目还包括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等。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按照《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对报考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也会有一定的加分。
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县(市、区)职位时,受到相应党委、和机关表彰的人员,也可享受一定的笔试成绩加分。
所有考生都需要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将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由各市(州)公安局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需要携带相关手续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以上是关于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10.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工作统一于2009年1月16日18:00前结束。
面试时间为2009年1月17日-19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由各市(州)分别通知。为保证面试公平、公正进行,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评委抽签决定面试分组。
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由各市(州)委、人事局、公安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分别组织实施,两项及以上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少数民族地区的体能测试方案,由所在市(州)结合实际提出意见,报省委、省公安厅同意后实施。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州)分别通知考生。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按总成绩划定合格线,在合格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具体安排由各市(州)分别通知。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各市(州)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一)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州)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由招录单位通知被录用人员。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警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的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首轮录用工作结束后,对录用名额有空缺的职位,由省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对象和方法在四川人事、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警察网公布。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州)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询各市(州)《公招公告》,各市(州)公告由各市(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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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监督电话:(028)86301685
四川省人事厅监督电话:(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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