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9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 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二、广元驾校考试预约时间是好久
1.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2. 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3.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4.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5. 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6. 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7.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2022下半年四川广元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www..cn,广元人事考试网发布)。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2. 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 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 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 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 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公告通知】
经过严格的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们请注意,相关考试缴费流程即将开始。请于指定日期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的具体操作步骤请按照网络提示进行。
对于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我们提供了特定的减免申请流程。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前往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相关申请材料。不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可通过联系电话确认后,选择传真或邮箱上传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将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的考生,将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关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需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等材料。脱贫户家庭考生、父母双亡或一级伤残军人家庭考生等,需按照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请注意,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需达到一定比例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考生,相关费用将进行退费处理,或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同意后调整到符合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相关情况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及时公告。
完成确认缴费的考生,请在指定日期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过期身份证和复印件不得作为有效证件。无准考证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在笔试之后,将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将在广元组工网适时公布。考生需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录用。
以上信息请广大考生务必关注并遵守,祝考试顺利!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参加广元市公务员招录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标准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全封闭,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的录用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要求。
对于招录环节中的考察阶段,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等多个方面。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考生,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的公务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将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执行。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在招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有关建议和意见。广元市的咨询电话、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以及有关调整的公告事宜均已在文中说明。
2023年四川广元专升本考试时间定在4月21日至22日进行。《英语》科目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22日9:00-11:00,其他科目考试具体时间由选拔本科院校自行确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共基础课《英语》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英语》作为公共基础课,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各本科院校在选拔人才时,必须采用全省统一的《英语》试卷进行考试。对于外语类和艺体类专业考生是否需要参加《英语》统考,以及其在总分中的权重,各选拔本科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清晰说明。
统考科目《英语》依然按照2009年考试大纲进行命题,但不包含听力考试内容。考点的设置由各个选拔本科院校统一规划,原则上必须设置在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或配备视频监控的考场。从4月1日起,各选拔院校可以通过专升本系统下载本校的考生名单,为组考工作做好准备。在4月8日前,各院校需将本校本年度的考点设置情况和组考方案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各选拔本科院校在完成考试后,应通过正式渠道通知相关选送院校和考生本人考试成绩。各院校须在5月10日前将考生的总成绩(包括政策照顾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们可以从5月15日起,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此次考试的组织和成绩通知,旨在确保公平、透明,为各选拔本科院校提供一个规范的招生依据。
以上内容是关于公共基础课《英语》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希望能为各相关院校和考生提供明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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