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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部法律管理局发布通知,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考试客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2020年10月底举行,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考试主观题考试暂定延迟至11月下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2、统一法律考试主观题历年考试时间:

3、015年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

4、2016年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5、2017年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

6、2018年统一法律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

7、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于8月31日、9月1日开考,分两个批次。主观题考试于10月13日开考。

8、2020年法律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6日,主观题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

9、统一法律考试客观题历年考试时间:

10、015年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

11、2016年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12、2017年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

13、2018年统一法律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

14、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于8月31日、9月1日开考,分两个批次。主观题考试于10月13日开考。

15、2020年法律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6日,主观题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

二、司法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1、2023年统一法律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0月25日曝光。应试人员可自10月25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陌陌公众号和美国普法网、中国普法陌陌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陆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复印成绩通告单。

2、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委,确定2023年统一法律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省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3、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云南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西藏、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甘肃北疆四地州,云南楚雄州、云南楚雄州和云南楚雄州以及山村振兴重点扶贫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4、主观题考试报考和缴费时间为10月25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通过2023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2023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考出席2023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报考确认出席主观题考试,逾期不予填报。

司法考试时间安排

1. 2016年,司法考试于9月24日和25日举行。

2. 接着,2017年司法考试移至9月16日和17日。

3. 2018年,统一法律考试中的客观题考试在9月22日进行。

4. 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分别在8月31日和9月1日分两个批次进行,而主观题考试则在10月13日进行。

5. 到了2020年,法律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定在9月5日和6日,主观题考试则在10月17日。

司法考试报名信息公告

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2008年司法考试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25日,考生需登录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进行预报名。

- 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预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未预报名的人员也可在此期间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 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律专业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且符合特定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人员;

-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 持有海外学历的人员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三、不得报名情形

1.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吊销律师或公证员执业证的人员;

3. 被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司法考试或终身不得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包括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总分为600分。考试内容涵盖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试卷一至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2008年司法考试定于9月20日和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已在公告中详细列出。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试地点并对外公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交纳报名费。报名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等。考生需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或确认手续。对于户籍在特定地区的考生,需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

司法应试者需熟知考试规范

应试人员务必要详细研读《司法考试应试守则》以及《司法考试违规行为处罚措施》,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维护考场秩序。此举不仅有助于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更是每个应试者应尽的责任。

为确保司法考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司法部将在9月22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目,并在9月25日上午8时公布参考答案。对于公布的参考答案有疑问的应试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在“2008年司法考试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异议并附上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业团队收集、整理各方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前提交给“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进行研究论证。经专家组论证后的参考答案将成为试卷评阅的依据。

司法考试采用统一评卷方式,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将由司法部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依据《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08年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将在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确定并公布。

成功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将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证书》。对于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报考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毕业生,若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需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法律。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并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合格成绩通知及向报名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法律。

持有《法律证书》的考生在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及担任公证员时,还需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公证法》的其他规定。

根据《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出版了《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依据此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为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司法部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辅导。

鉴于四川汶川地震的影响,四川省内部分地区以及其他受灾省(市)的2008年司法考试时间有所调整或延期,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以及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司法考试的安排也有所规定,具体事项将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对于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流程,仍需按照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此前发布的通知办理。

参加司法考试的应试者需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认真备考,以期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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