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十堰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
2.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7:00
3.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2月11日
4. 笔试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
5.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2月17日9:00至18日17:00
6. 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14年2月21日
7. 中公教育提醒考生,本次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测试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不指定参考教材,考生若有需要可参考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教材复习准备。
8.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二、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9名。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详见附件1《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1. 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 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 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8.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类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附件2《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 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
3. 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 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
一、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根据需求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实践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一旦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的情况,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递补与公示
若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不予聘用,将根据用人单位意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相关事宜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用人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可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四、应聘注意事项与考试组织
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规定,违反《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包括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资料,如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以及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等。
五、自考/成考咨询与服务
关于自考/成考的疑问、考点内容、当地政策等,欢迎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六、十堰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条件(以2014年为例)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包括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报名方式如下: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并交纳报名费。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而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文章还介绍了关于岗位减少或取消、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成绩计算以及体检和考核等方面的信息。在经过层层选拔之后,考生需通过笔试、面试、体检以及考核等环节,全部合格后,将根据其综合表现择优聘用。这些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拟招聘的人选名单,都会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异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为:,如需咨询有关人事招聘的详细信息,可随时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
若您对招聘过程有任何疑问或建议,也可联系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纪检监察室,其联系方式为:。
附件提供如下:
1. 附件1:这是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表,详细列出了各个岗位的招聘需求及资格条件,供您参考。
2. 附件2:“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如果您是“三支一扶”的人员,并希望在招聘过程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填写此申请表并提交至相关负责人。
我们诚挚地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为十堰市的发展贡献力量。请您关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公告,以获取更多招聘信息和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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