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营养师考试的时间通常在上半年的3月和6月,以及下半年的9月和12月。考试一般在本月的下旬进行。考生需要在指定机构进行报名,报名通常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开始,例如在2月、5月、8月、11月进行报名。考试需通过公共营养师鉴定,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考方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每项鉴定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哪些人群适合参加临床营养师考试呢?
1. 从事或计划从事营养和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人员。
2. 在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幼儿园、社区、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餐饮工作及管理人员。
3. 健身教练、美容机构人员、高级管家等,以及其它有志于从事营养相关职业的人员。
4. 中专、大专、本科院校的在校学生,医院营养保健科室人员及相关临床科室人员。
5. 对营养、保健、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的人,特别是那些希望调理自己或家人健康的人。
二、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相关规定
卫生资格考试的时间通常在每年的5月至6月之间。具体的考试安排会因考试科目和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会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专业,其考试日期和时间则会有所不同。
卫生部、人事部共同负责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该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人事部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并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通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由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卫生部用印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等。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的人员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还对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实施办法、证书的颁发和管理、以及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实施规程》的通知
各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了贯彻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评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估卫生专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提升卫生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我们制定了《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规定》以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实施规程》。现向你们发布,请认真执行。
附件:
1.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规定》
2.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实施规程》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规定》详解:
第一条:为贯彻人事部、卫生部的《关于加强卫生评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此规定适用于在认可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相关医学专业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规定下发之前,已经按规定取得卫生系列初、中级的人员,其资格依然有效。规定下发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的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卫生系列相应级别的能力和水平,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择优聘任。
第五条:对药学、护理等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和高级。明确了不同级别的聘任条件和职责。
后续内容大致不变,主要是对考试的组织实施、报考条件、考试纪律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
第三条 关于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每年定期举行一次,考试日期固定在每年10月。首次考试定于2001年10月20-21日进行。
第四条 上述医学专业的中级资格和技术专业的初、中级资格考试分为四个半天进行,考试涵盖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以及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考试通常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需符合《暂行规定》中的报名要求。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 报名条件中对学历的要求,是指被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对工作年限的要求,则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年底。
第七条 考场一般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具备计算机教学设备的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
第八条 卫生部负责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卫生部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考前培训,以保障考生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卫生部制定了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各地需按规定认真进行培训。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卫生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报卫生部、人事部备案。
第十条 培训必须遵循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考生是否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和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需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需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和纪律,特别是在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要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需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为推动卫生职称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各地卫生聘任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考试合格标准,作为聘任卫生系列相应的条件。这些标准需报人事部、卫生部备案。
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符合一定条件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包括: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颁发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具有相应学历和临床实习经验的考生,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后,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卫生监督员考试试题及答案(急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第1题,针对公民罚款低于某一金额(如选项中的某个数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低于特定数额,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具体罚款数额请参照各选项。
第2题,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调查的核心内容涵盖了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以及实验室检验等方面。因此正确答案为ABC三项的综合。
第3题,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有效期限。这是一个单项选择题,具体有效期限应参照相关法规或官方公告。
第4题,熟食卤菜的冷藏时间超过特定时长(如选项中的某个时长),应冷藏保存。不同选项代表不同的时间长度。
第5题,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存放超过一定时间(通常为48小时以上),每种食品的留样量有一定要求(请参照具体数值)。
第6题,指示粪便污染和肠道致病菌污染食品的指标主要是大肠菌群等(请参照具体选项)。这是一种重要的食品安全相关指标。
第7题进入多选题部分,关于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应填写的内容,涉及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方面。请参照各选项进行作答。
第8题关于食物中毒应采集的样本类型,包括呕吐物、排泄物以及洗胃液等(请参照具体选项)。这些样本对于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至关重要。
第9题涉及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常见肠道致病菌种类,包括沙门氏菌等(请参照具体选项)。这些致病菌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需要严格控制。
《关于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解析》
第十点需要澄清一个常见的误区:食物中毒并不等同于食源性疾病。这是错误的观念。
接下来,我们针对几个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第一问:卫生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需要遵循一套严谨、规范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那么,这个程序是怎样的呢?行政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随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实际情况,进行裁量权的行使,决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与义务。
第二问:当卫生监督员接到食物中毒的报告后,他们到达现场应该如何进行调查处理呢?他们需要迅速展开现场调查,了解食物中毒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人员、食物种类、中毒症状等。他们需要采集相关证据,如食物样本、患者情况等,以便进行后续的分析和判断。他们还需要指导现场人员进行初步的处理,如隔离患者、封存涉事食物等,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他们需要及时将调查情况上报,为制定下一步的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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