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200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限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2009年六盘水市、县、乡三级机关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考公务员118名,市直机关49名,六枝1名,盘县55名,水城县8名,钟山区5名。具体职位详见《六盘水市200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户籍在贵州省内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生源属六盘水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0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由省级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生、“一村一名生工程”生,定向到市、县(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市、县(区、特区)的职位。
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9年7月。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市、县(区、特区)及市直单位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www..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提交报考申请;招考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逾期未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
2. 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含公安机关选调生),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
3. 至2009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
4. 对在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在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服务期再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8分。
加分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五),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加分审查。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 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见。
3. 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生工程”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见。
4.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加分申请表》经市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全市只设一个考区,考点由市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具体执行和操作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类职位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9年7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A类)、《公共基础知识》(B类)、《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报考市、县(区、特区)级机关及以下职位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市、县(区、特区)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省公务员招考办将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与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科目不完整的报考者,不列入拟面试人员。
招考单位根据省公务员招考办公示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均不合格导致该职位空缺的,则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录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余职位的,体检标准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体检结束事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报考人员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检查和复查结果。
体检在市招考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录单位报经市级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10、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和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三)录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终身禁止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县(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cn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cn
贵州信息港:http//www.
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重点上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信息港,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网。
二、六盘水自考考点在哪里
六盘水自考统考是由自考办安排考试地点,考场一般设在各中小学。自考校考的考试地点就在主考院校。
1.您可以选择统一检查的检查区域。选择区域后,自测办公室会随机生成相应的测试中心,测试室和座位号。通常,每年有两次统一考试的机会,大多数省市将每年的统一考试时间定在每年的4月和10月。除学校考试科目外,其余科目必须参加统一考试。
三、关于贵州六盘水小升初成绩的公布时间小升初成绩的公布时间因地域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没有统一的规定。成绩公布会在考试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确定,具体的时间安排通常由各地教育局或学校自行决定并公布。对于贵州六盘水的家长和考生来说,以下是常见的情况和时间安排供您参考:
1. 考试结束后的数周内:部分地区和学校会选择在考试结束后的几周内公布成绩。这段时间主要用于试卷批改、成绩统计和整理等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通知或在线平台查询成绩。
2. 学年开学前:有些地区和学校会选择在新学年开学前公布小升初成绩,以便学生在准备进入新学校之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和安排。
3. 通知书发放:成绩公布后,学校会发放小升初录取通知书,其中包括录取结果、入学须知以及注册和报到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时间安排仅为一般情况,具体安排可能因地区、学校和年份而异。建议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四、六盘水市调整中小学及幼儿园考试放假与开学时间根据最新公告,六盘水市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考试、放假及开学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 幼儿园一、二年级:学生将于2023年12月23日离校,随后在12月26日至28日进行健康监测,正式放假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 三至八年级:学生将于2023年12月23日离校,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时间由各个市(特区、区)自行确定,确保在12月28日前完成。测完即走,放假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3. 九年级:期末考试时间由各市(特区、区)安排,学校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
4. 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将于2023年12月30日离校,之后在2023年1月4日至6日进行期末考试,考完即走,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7日。
5. 高三年级:学校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正式放假。
6. 对于九年级和高三年级的学生,他们将在2023年2月1日返校;而高一、高二年级的学生则需在2023年2月8日返校。
以上时间供参考,具体安排请考生和家长以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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