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仪陇县进行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时,体检的时间及地点会在认定通知中详细说明。以2018年秋季为例,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在仪陇县中医院(新政院区)进行体检。体检表将由申请人员在指定医院领取,并在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为一式一份,需先经过初审合格后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
二、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公安报考的相关信息
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法规,绵阳市正在招聘公务员。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招聘545名人员。相关公告已在四川人事、四川人事考试网以及四川警察网发布。
报考人员需符合职位的报考条件,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业不限。公安专业职位还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前需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招考,大专学历人员则限于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报考人员还需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按人事部、公安部相关标准执行;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回避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相关情况的;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情形。
考试费用减免通知
5. 针对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51个县(市、区)的考生,我们特别实施了考试费用减免政策。”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根据和省上的规定,符合特定情形的特困考生可享受考试费用减免。具体条件如下:
1. 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的考生。
2. 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的考生。
3. 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的考生。
4. 灾区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二、办理流程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指定的时间内(12月8日至12月16日),需携带有效证件和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并缴费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2. 考试科目及成绩:考试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少数民族地区个别职位需加试少数民族语言笔试。
3. 考试时间和查分: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7日,笔试成绩于2009年1月7日公布。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网站申请查分。
四、加分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如参加过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加分的优惠。参加、地方“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的志愿者,在农村或社区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且经考核合格的,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的待遇。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在参加了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在招考单位和报名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后,将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等后续环节。具体安排将由各市(州)相关部门提前通知考生。
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安全部门及机要部门的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手续。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需由工作单位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委培生、定向生则需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其他特殊规定的,遵循相应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将获得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则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于2009年1月16日18:00前统一结束。面试时间为2009年1月17日至19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需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具体事项由各市(州)分别通知,以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面试前,考生需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评委也需抽签决定面试分组。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80元的面试考务费,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试地点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通知考生。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将划定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拟录用职位等。举报者需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市(州)人事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通知被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需凭录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对于首轮录用工作结束后出现的空缺职位,将由相关部门统一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对象和方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本次考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各市(州)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疑问或需查询相关信息,可访问各市(州)的人事网站或致电相关部门。
关于四川省县级以下基层司法助理员的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根据补充公告,原定于2008年5月18日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因地震延期至10月25日进行。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12月5日,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提出查分申请。面试时间为12月27日至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补充公告还涉及其他考试录用的相关信息,如全市、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县以下司法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司法助理员、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等。考生应密切关注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在备考过程中,可参阅《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教材。提醒广大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了解自己的考试地点,做好参考准备。(二)对于在抗震救灾中表现杰出的考生,在我省公务员报考时享有加分优惠。若在报考灾区机关公务员时,获得县(市、区)、市(州)党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的表彰,笔试成绩折算后,可获得2分的加分;若获得省委、省及部委级别以上的表彰,则加分可达3分。对于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的考生,获得相应级别表彰的,加分分别为1分和1.5分。所指的灾区范围包括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等39个县(市、区)。
(三)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10月17日前向原公告指定的受理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已申报的考生无需再次申报。
(一)继续执行原公告中有关减免考试费用的规定。
(二)针对在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51个县(市、区)的考生,包括汶川县、北川县等在内的考生,免收考试费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10月20日至11月7日之间,按照原公告的规定办理笔试费用退还手续。灾区的考生需要凭借身份证、学校或单位证明等材料进行办理。
六、关于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退还考试费用的规定
由于“5.12地震”等原因导致考试延期,若有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10月25日的考试,可申请退还考试费用。考生需要在9月26日前,携带身份证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市(州)人事局考试机构填写《申请退考试费认可书》后办理退费手续。逾期将无法办理。
广大考生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考前仔细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应对突发事件考生手册》。熟悉考场周围环境、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场所的设置。考生应尽量减少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保持冷静,听从指挥,服从考务人员的安排,迅速有序地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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