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时间及流程概述
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考试时间通常在春季(3月、6月)和秋季(9月、12月)的中下旬。相应的,报名时间一般设置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即2月、5月、8月和11月。具体时间视当地安排而定。报名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考生需关注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告,以获取最新的报名信息。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以及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的人员。根据最新的职业分类大典,“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已经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
该职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值守消防控制室、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还需要对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二、消防员报名信息及2023年报名时间
消防员是负责消防行动的专业人员,包括扑灭火灾、抢救财产和人员等任务。2023年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7625名,其中消防救援队伍12600名、森林消防队伍5000名、中国消防救援25名。招录对象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社会青年。
报名对象可在2023年7月29日23时后至8月29日18时前,登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查询和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则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注册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等步骤。报名对象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参加现场复核,并通过复核后参加后续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其中,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政治考核则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相关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面试则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
三、2023年综合性消防员招录相关信息
为了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共招录消防员17625名。招录工作遵循《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等法规政策。此次招录共包括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社会青年三个类别。具体招录计划可通过附件1查看。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则负责具体的招录工作。报名对象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的报名信息及流程,请您及时关注相关部门的公告以获取最新的报名信息。(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3年7月29日23时后、8月29日18时前登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内进行范围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8月8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2。
招录对象也可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招录对象须凭注册账号、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历次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
一、直接录用准则:针对参加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的毕业生,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以及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中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经过考核合格者直接录用。优先考虑学历层次、急需专业(详见附件5)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按照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
二、优先录用规则:针对全日制专科急需专业的毕业生,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称号的人员,以及特殊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
三、录用与入职训练: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名单。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有问题待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楚后再做决定。新录用的消防员需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期间将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等复查复检。发现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等,将取消录用。对于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两个月内退出的,可按排名顺序进行补录。合格者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况,将取消录用。
四、消防员待遇与管理:新录用的消防员在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擅自离职的,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擅自离职的,需退还个人工资,并补缴相关费用。录用的消防员经考核合格后,将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统一分配。根据个人能力素质、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年限,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消防员有机会通过选拔培养成为干部。消防员的工资等待遇政策制度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入职训练期间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五、优待政策与退出机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多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包括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等。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可安排退出,根据不同工作年限和情况给予相应补助或安排工作。
六: 招录公开透明: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录工作办公室将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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