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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规范

第一条:参与考试的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将被视为无效:

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如手机、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等。

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

3. 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

4. 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

5. 故意损坏电子化系统设施。

6. 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

7. 其他应当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规行为。

第二条: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出现以下严重违规行为,将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

1.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2. 考试期间离开考场,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

3.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手表等处于开启状态,或携带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

4. 抄录试题和拍摄考试机。

5. 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条: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如串通作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二、违纪行为对考试成绩及诚信档案的影响

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有可能导致3-5年内不能参加考试,或者考试科目成绩无效。考试诚信档案库将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三、相关扩展阅读及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此处主要列举了更多关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及其处理方式,包括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也有详细的规定。)

四、关于人社部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修订

人社部法规司最近公布了修订后的《规定》,对考生在考试中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做了调整。原规定的“给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已被修改为“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以更合理地处理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五、关于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处理

对于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人社部有明确的处理规定,包括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等处分措施。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一项严肃的考试,对于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理规定。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否则将面临严重的后果。考试工作人员也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三)因失职造成应试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六)擅自更改、编造或者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七)泄露考务实施工作中应当保密信息的;

(八)在评阅卷工作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九)因评卷工作失职,造成卷面成绩错误,后果严重的;

(十)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十一)监管不严,使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十二)擅自拆启未开考试卷、答题纸等或者考试后已密封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的;

(十三)利用考试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者打击报复应试人员的;

(十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有关规定,造成在保密期限内的考试试题试卷及相关材料内容泄露、丢失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202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需要遵守哪些考场规则

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可携带的用品只限于铅笔。

三、《初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四、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做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五、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六、应试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补考。

七、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八、应试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

九、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已经2004年10月20日人事部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协会或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受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委托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对本考点本科目有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在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由考试主管部门会同考试机构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7.会计从业人员考场有哪些纪律规范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正常考试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后,完成电子签到及身份校验,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以备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凡人民共和国的守法公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且遵纪守法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的中级资格考试。条件包括:

1.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并取得经济专业的初级资格(包括在1992年底之前通过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在1993年1月6日之前按照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 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 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5.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 拥有博士学位。

对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其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实行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通过三科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如果第一年通过了一科,那么第二年需要通过剩下的科目才能取得资格证书。若第二年仅通过了一科或一科未通过,那么第一年通过的科目将作废,第三年需重新考试。如果中途换专业,通过的科目需要重新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一般在考试当年的2月至3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资格审核表(含相片)》、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以及(以上均为原件)。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更多信息,如考场规则等,可以进一步了解。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成人自考考试的安排如下:考试时间为两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成人自考每年举行四次考试,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大部分地区的考试频率是每年4月和10月两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和具体安排不同,需参考各省考试院的通知。凡是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考生专科和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前必须先获取专科。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毕业论文等需在相关专业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自考的报名时间、流程以及主考院校和专业的选择等也是考生需要关注的内容。考生可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准考证的制作。关于自考考试时间的安排、自考新生应做的准备、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等问题,可在底部咨询官网老师获取帮助。自考/成考有疑问的考生,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可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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