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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与目标

坚持以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整体规划

青浦区教育局在区人民的领导下,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报名系统

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学区招生。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青浦区教育网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六)就近入学与均衡分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七)入学信息登记与报名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统一的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八)小学入学方式

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根据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2020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各学校对区教育局相关部门下发的新生名单和学籍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报名工作。

(九)统筹居住地入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继续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的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20日,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十)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各校要在教育局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按照规定在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官网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的招生公开内容需要详细列明学校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禁止提前组织学生报名等行为、办学特色等信息。

一、实施网上报名系统。本市所有民办学校均需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日期为4月26日至4月28日,适龄儿童需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并可填报调剂志愿。

二、规范录取程序。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超过计划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并导入报名系统。

三、发放入学告知。学生录取后,市教育局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通知相关入学信息。学校需在5月27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同步招生实施。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公办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安置细则和排序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需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向社区和家长公布相关信息。

六、校园开放日及其他活动。自3月21日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展示学校理念、课程、师资、特色等。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面试或调查,也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等材料。

七、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区教育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核减招生计划数、核减专项扶持资金等措施。

八、青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及小升初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请参照当年市教委及区教育局的统一规定和要求。

九、对于小升初分班考试,各校无统一标准,但一般会针对学生的数学能力进行考察。学生应掌握小学阶段的知识点,并针对不同学校的考试内容进行复习。分班考试也是学生新起点的一个标志,应积极准备。

《关于高中分班考的全面解析》

2、所谓分班考,其实就是大多数学校对新入学高一学生的“能力摸底考”。这一考试的主要目的是对刚入学的新生进行能力评估。根据学生的分班考试成绩(部分学校还会结合中考成绩),学生会被分配到不同的班级,如实验班、特色班、学科班、平行班等,以便因材施教。

3、除了部分学校为预录生提供免考进入重点班级的机会,其他通过中考成绩入学的学生需要在分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才能有机会进入重点班,享受更优质的学习氛围和师资资源。这一分班考对学生高中阶段的学习状态和成果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值得每位学生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

4、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每所学校的分班方式都完全相同。例如,有些学校不设置分班考,而是结合自招考试和中考成绩来进行分班;有的学校则根据中考成绩或志愿类型,仅要求部分学生参与分班考;还有些学校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分班考,但实际分配的名额会根据学生的志愿类型存在明显差异,预录生进入优秀班级可能只是走流程,而裸考生竞争优秀班级的名额则相当激烈。

5、根据往年的经验,大多数高中的分班考通常被安排在7月底至8月初的阶段。每年的具体考试日期可能会有所调整,需要以当年学校的通知为准。例如,在2020年,交大附中、上中东校的分班考在8月2日进行,松江二中的分班考则在8月6日,而市三女中的分班考则在8月11日。对于尚未接到分班考时间通知的家长和学生,不必过于焦虑,可以在这段时间内适当准备,以平和的心态面对考试。

6、除了入学时的分班考,一些学校在高二、高三阶段也会进行再次的分班考试,重新调整学生班级配置。学生们需要关注学校的通知,做好相应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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