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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以下是关于乌鲁木齐市近期钢琴考级的相关安排。如果你正计划参加此次考级,请务必关注以下信息:

1. 报名及现场接待安排

报名日期自2015年11月28日起至12月27日止。现场报名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日的9:00至11:30及14:00至16:30。考虑到大家的方便,我们推荐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以减少排队等候时间。网络报名请登录上海音乐社会教育考级网上注册报名并缴费,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贴上照片,考试当日带入考场。

我们的地址是岳阳路18号,临近公交49、15、824、830路和地铁1、7、10号线,交通十分便利。

2.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将从2016年2月2日开始,地点设在上海音乐附中(岳阳路38号)。请大家务必记住自己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便准时参加。

3. 查询系统升级及注意事项

查询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的方式如下:关注我们的官方平台【明琦音乐】,我们将在这里公布最新的考试信息。查询成绩日期将从2016年4月10日起,查询方式同上。请大家注意,我们已启用全新的2016版《钢琴考级曲集》,原2014版钢琴考级曲集已停止使用。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报考者年龄不限,需带一寸照片二张,并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报专业、级别。填写报名表时请使用正楷书写,若因字迹不清导致证书错误,费用自理。考生报名后请仔细检查付费和准考证事项,当场发现问题请立即联系工作人员。报名后请慎重考虑所报级别,一旦完成报名手续,不接受改报或退费。

二、关于中国音协钢琴考级的报名信息

关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在冬季的报名信息已经发布。具体的考试项目包括钢琴在内的多项乐器和音乐基本素养等。对于具体的报名时间和考试安排,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报名简章自今年年初就已启动报名,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本月末开始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专线进行实时的进度了解或直接前往相关地点的音协官网进行了解详情和报考进程的通知内容。同时提醒考生注意考试前的准备事项和考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及交通情况。北京地区的考生可以选择在北京市音协或北京巨人学校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官方公告或相关网站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乌鲁木齐市钢琴考级和中国音协钢琴考级的最新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愿所有考生取得好成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请注意按照我们的要求和安排完成相关步骤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哦!也提醒大家留意各个考点可能的不同规定和要求。 (作者观点:考级不仅是对个人技能的一次检验,也是一次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关于中国音协考试报名的详细指南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 时间:12月5日至12月23日的每周一、二、三、四、五的下午13:30至16:00;以及12月24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 地点:中国音协,位于东三环路长虹桥东北侧的文联大楼内。附近有兆龙饭店、农业部等单位。

二、报名方式

1. 集体报名的单位:请在11月28日之前拨打电话65389267或65389287与中国音协办公室联系,并按约定时间前来办理。

三、考试级别与要求

1. 考生在报考前应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填报,且报名后不得改级,也不予退款。

2. 考生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报考费,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 考生需交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以办理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及标准

1. 报名费:每人次10元。

2. 乐器及歌唱考试费标准根据级别不同而异,具体为:一级至十级分别为40元、50元、60元……130元不等。

3. 音乐素养考试费标准:一级60元,逐级递增至十级的费用。

4. 等级证书费:每人次15元,考试不合格者凭交款收据退还。

五、特别说明及调整

1. 参加电子琴重奏考级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四人一组同时办理报名手续。

2. 填写报名表时,字迹要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3. 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如有代替他人报名的情况,对不明确的项目必须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教材及考试内容

1. 音乐类考试统一使用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的教材。

(1)钢琴考级:基本练习按书中规定执行,练习曲及乐曲的准备及考试要求详见教材。考生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或擅自减少乐曲数目者,其考试成绩一律计为不及格。除35岁以上人员外,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

(2)小提琴考级:教材及考试内容有所调整,在保持原定级别的技术、艺术水平和标准的前提下,从考试的量上予以适当缩减,以减轻考生负担。具体调整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的“考试内容及要求”。

(3)手风琴考级:考试要求及其他详见文化艺术出版社的《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新考级作品集将于2006年出版并启用。旧版教材自2006年起将不再使用。

(4)电子琴考级:基本练习按照教材中的要求实施,乐曲的参试要求及重奏曲目的考试详见《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用重奏曲目代替电子琴曲目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报名及考试要求请以中国音协官方公告为准。以重奏曲代替电子琴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钢琴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部分的电子琴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电子琴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电子琴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3)视奏与编配:7-9级的考生,须按照专家委员会编的《视奏与编配试题集》中的有关要求准备视奏与编配的考试。

教材:《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其他: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预告:《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自1999年出版至今已近7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决定予以更换。预计第四套考级作品集将于2006年2、3月间出版发行,并在2006年暑期的考级活动中与第三套作品集同时作为正式的考级教材使用。此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停止使用《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全面启用第四套考级教材。

教材:《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协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新华出版社1997年5月初版)。

《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年3月初版)。

考生可在以上两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以第一套教材(新华出版社1997年5月出版)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为:

(1)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2)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3)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以第二套教材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1)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2)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3)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教材:《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他: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五、考试细则及考生条件解读

5. 考试规定:

在各级别考试中,考生均可进行二度以内的移调演唱或演奏。

3. 考生条件要求:

年龄限定在六岁至十六岁之间,即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且未经历变声阶段的少年儿童可参加考试。

4. 考试教材:

统一使用《音乐基本素养考级教程》,该教材由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纂,新华出版社出版。

6. 各级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级考试:

面试内容:包括节奏模仿、音高模唱以及旋律短句的模唱。所有考试内容将由评委通过电脑随机抽题,总分为80分。

视唱部分:考生需从《教程》中练习过的题目中抽选两题,并自行选择其中一题进行演唱,形式与唱法不限,本题为20分。

二级考试(重要更正):

取消了“修毕试题(题例)”第一题中的部分题目。

面试和视唱部分与一级类似,也注重考生对音乐的感知和表达能力。

三级考试(笔试部分):

考试内容为和弦听辨、听写、乐理应用和音乐术语等,听写部分包括单声部及二声部旋律听写和和弦连接等,总分为8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级考试:

全部为笔试形式,内容涵盖乐器类别、音乐风格、地域音乐等多个方面,以听辨和判断为主。

7. 疑问解答:

对于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事宜仍有疑问的考生或家长,可以在报名现场咨询工作人员,或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00-16:00)拨打考级办公室电话65389267/65389287进行咨询。

八、考级服务更新与教材编纂: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根据教师、考生及家长的需求,计划于2006年暑期增设新的考试科目。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现状,将修订或更换现行教材,包括黑管、长笛、小号、吉他等科目的考级教材。请考生及家长随时关注中国文联网站中国音协网页的最新消息。

九、钢琴四级考试详细信息:

3.1 技巧练习:在钢琴四级考试中,"技巧练习"为必考内容,包括音阶与琶音的熟练演奏。考官会随机抽查一组进行考核,考生需背谱演奏。

3.2 曲目要求:考生需准备三首曲目,从所报考级别的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中各选一首进行考试。

3.3 演奏要求:考官可要求考生完整或部分地演奏曲目,也可在任意段落开始或终止演奏,这不会影响考试成绩。考生需按照乐谱上的要求进行演奏,准确把握作品风格。

3.4 教材使用:考生应使用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的《钢琴》考级教材(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参加考试,确保考试级别与申报级别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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