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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与人员须遵守规定,不得进行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同时有权获取防护用品。

2. 企业必须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4. 在施工现场,企业需维护安全,预防危险和火灾事件的发生。

5. 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需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则需及时、如实地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报告,同时需确保现场和证据不被破坏。

6. 对于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

7. 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同样重要,应预防危险和火灾,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8. 企业需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服装,并明确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可能造成的危害。

9. 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对施工安全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10. 安全用品、设备、机具和配件等需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关资料档案,按规定及时报废。

其他内容……

一、安全员型的概述

1. 企业和员工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可违法操作,并有权获得相应的防护装备。

2. 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确保员工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

3.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在施工场地,企业应积极预防并维护安全,防范潜在的危险和火灾风险。

5. 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应迅速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则需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隐瞒、虚报或延误报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同时需保护好现场和证据的完整性。

6. 对于爆破、吊装等高风险作业,企业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7.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应积极预防危险和火灾事件的发生,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8. 企业需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服装,同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的危害性。

9. 对于采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需全面负责施工安全。

10. 安全用品、设备、机具及其配件等需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报废。

5.【安全生产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6.【安全生产法】规定,违反消防管理,通知改正,拒绝执行的造成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安全生产法】规定,十五日以下拘留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法中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

9.【安全生产法】规定,行政责任是机关认定行为人违法,承担的后果。

10.【安全生产法】规定,吊装、爆破时,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

11.【安全生产法】规定,负责人发生事故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2.【安全生产法】规定,施工前没对安全技术做出说明,没完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处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13.【安全生产法】规定,强制违章施工的追究刑事责任。

14.【安全生产法】规定,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15.【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原则。

16.【安全生产法】规定,分包不服从管理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7.【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措施和临时用电协议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18.【安全生产法】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考核后任职。

19.【安全生产法】规定,救援预案由总承包单位编制。

20.【安全生产法】规定,用没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自升式设施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1.【安全生产法】规定,用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的危及安全的设备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2.【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必须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没有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23.【安全生产法】规定,重大事故后,24小时内书面上报当地管理部门。

24.【安全生产法】规定,夜间施工处必须设立红色警示灯。

25.【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损坏、挪用或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多地方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6.【安全生产法】规定,起重机需带载行走不能超过允许重量的70%,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mm。

2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现场必须用临时消防车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保证畅通,禁止在车道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单位设备眼设施验收合格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放在设备的显著位置。

2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在箱体的下底部严禁在上、侧、后或箱门处。

3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潮湿或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的人工挖孔孔下照明必须是36V以下安全电压灯具。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3.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烟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侧边。

34.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收到教育的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收到处理的不放过。

35.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方有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散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关于钢结构吊装的安全措施,应在地面上进行组装,并设置包括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密度安全设施。随着构件一同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也应全面考虑并落实到位。当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时,悬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同样重要。对于悬空安装大模板以及吊装预制构件等操作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严禁站人和行走。

至于从业人员权利方面,根据生产法第45条规定,员工有权了解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可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关于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问题,应确保不小于5米。二氧化碳气瓶、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应混放。施焊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禁止吸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工在工作时应穿着相应的防护服。针对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可归结于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相关责任者为佟、马、穆三人,其中领导需承担违章指挥的责任。

关于2023年湖南地区安全员考试的报名信息,可以通过安全员考试网获取。该网站提供考试时间、报名条件、考试试题、成绩查询等信息。想要参加考试的学员必须提前报名,由系统安排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培训时间通常会在考前一周公布。报考安全员C的学员需满足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等条件,同时学历和安全生产知识能力也要符合要求。考试科目包括《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和《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

2.3掌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9〕1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京建法〔2019〕18号)

2.4掌握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熟悉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2.5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及其实施策划;了解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2.6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了解《建筑施工项目从业人员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8〕4号)

2.7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京建法〔2019〕14号)

2.8掌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管理的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GB11/945-2012)

2.9掌握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

2.10熟悉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的内容及规定;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京建发〔2019〕13号)

2.11熟悉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内容及规定;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3.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技术管理知识和标准、规范考核要点

3.1掌握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了解《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4);了解《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了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

3.2掌握脚手架搭设及作业防护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了解《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4号)

3.3掌握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了解《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标准》(T/UCST006-2019)2019-06-18

3.4掌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相关规定

3.5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了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3.6掌握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安全管理内容及规定;熟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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