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已公布,准考证打印一般在考前7-15日开放打印,各省时间不一。
2、山东省:6月6日9∶00~6月11日18∶00前
辽宁省:6月2日9:00~6月11日24:00前
青海省:6月6日9:00~6月9日24:00前
广西省:6月5日8:00~6月11日14:05前
湖北省:6月5日9:00~6月11日14:00前
上海市:6月7日10:00~6月9日16:00前
广东省:6月6日9:00~6月9日17:00前
宁夏:6月5日9:00~6月11日9:00前
天津市:6月7日9:00~9日24:00前
河南省:6月5日9:00~6月11日14:00前
湖南省:6月6日9:00~6月9日17:00前
3、社会师考证准考证打印为网上打印,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2023年海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
【#社工师#导语】从海南省公共招聘网获悉,2023年海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安排,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8日、19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民政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考试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中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注: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现在海南工作或在海南居住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报考人员完成报考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销报名。撤销后,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承诺制。
如果报考人员遇到信息填报错误并已经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以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修改。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期间内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东大厅专业技术考试窗口。
网上办理方式:考生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使用个人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照提示进行办理。
对于网上资格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自动审核。通过网上自动审核的考生,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无需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至于人工资格审核,下列报考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审核:
1. 不适用告知制的考生(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 2002年及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
3. 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4. 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
5.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注:网上报名时,如信息无法通过在线验证(包括不适用和撤销告知制、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学历、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考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审核:
方式一:考生可在指定时间段(例如4月23日至29日)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例如cssgc_mzt@.cn)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继续报考。发送材料需遵循特定格式要求,包括电子邮件主题命名、附件上传以及电子邮件正文描述等。
方式二:考生也可在指定时间段内将考试报名表、、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送至海南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海府办公区综合办公楼一楼122办公室,电话:65370151)。
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段(例如4月23日至2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n/examfront)进行考试费用的网上缴纳。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客观题55元/人·科(初、中级),主观题60元/人·科(初、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等考试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一旦银行卡成功扣款,即表示缴费完成,报名成功。
对于考试相关信息,如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地点、考场规则等,考生需密切关注并及时准备。考试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规定,按照要求携带文具,不得使用电子计算器。考生还需注意保存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对于违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还需注意考试大纲及内容以相关部门网站公布为准,例如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相关网站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成绩和证书发放信息,如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等。
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可拨打报名资格咨询电话或考试咨询电话。具体联系方式可在相关网站查询。还提供了一些附件供考生参考,如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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