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报名开始于三月下旬,笔试则在四月举行。而下半年公告则于十月底发布,笔试则在十二月份进行。参照往年的经验,预计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的报名和考试将集中在三月至四月进行,而下半年则会在十一月到十二月之间。
2. 从公布的江苏省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还是工勤技能类岗位,其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尽管各岗位的笔试科目相同,但考试内容各有侧重,考生需根据各自岗位的考试要求准备相应试卷。
二、山东省济宁市2017年公务员招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招录规定,结合济宁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报考条件:
- 考生需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特殊职位如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
- 考生必须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 学历要求:一般职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可接受山东常住户口的专科毕业生。
2. 职位与资格:
- 部分职位针对“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放,这类人员需为山东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需满足服务期限和考核合格等条件。
-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的招考职位需在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近3年连续在岗工作,具有当地户籍等条件。
- 其他特殊职位如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
3. 禁止报考:
-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等不得报考。
- 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
4. 报名与考试:
- 本次招考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3月23日9:00至3月26日16: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申请并完成资格初审。
- 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并按照要求完成后续操作。如有需要补充信息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对于“面向本土优秀人才”的招考职位,考生还需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 整个招录过程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资格,都将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5. 其他注意事项及详细信息:
- 有关招录职位的详细信息、资格条件、招考简章等可详见公告附件及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 有关报考政策及具体要求,考生可参阅公告附件中的《报考指南》。如有疑问或需咨询招录机关,可拨打咨询电话。
- 考生在报名时需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3.在线缴费确认环节
招录机构将在2017年3月27日16:00前完成线上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候选者需在规定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在线缴费确认。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每位报考者需支付笔试考务费40元每科。对于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定人群(如农村特困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按照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手续。现场确认和费用减免手续的时间为3月24日至3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职位表,所需证明材料请参阅《报考指南》。
4.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后,考生应及时打印《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等报名资料(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4:30,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操作。
5.录用计划及其他
对于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职位,将进行如下调整: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录取计划。考生如遇到取消录取计划的职位,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的职位则须进行“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部笔试科目且成绩有效,方可计入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三农”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设在我市,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公安机关和其他特定职位则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考生可于5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录取计划的3倍确定。未达到录取计划人数的职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面试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审查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70元。全省公安机关的面试工作由省统一组织。报考公安机关等职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体能测评,具体要求详见《报考指南》。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受测者需严格遵守规定,独立完成各项测评。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或举报。
对于正在接受调查涉嫌违法违纪或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考察结论的做出将被暂缓。从招录机关决定暂缓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结束,将终止录用程序。如有必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30日。
当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提出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将进行复核并作出结论。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机关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对于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招录机关会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于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于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做决定。经批准录用的人员,需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将被记录在案。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关于招考职位的具体招录计划、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可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及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否则将依法处理。对于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营利性公务员考录培训班,如有干扰正常招录工作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关于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准确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报考人员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提交不准确或不完整的资料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段落一:关于行测的几个重要部分。在这门考试中,主要分为五个核心板块:言语理解、逻辑分析、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和常识部分。其中,常识部分涵盖公共基础的知识点,但并非全部内容都围绕此展开。
段落二:关于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会在官方公告中详细呈现。不同岗位可能需要加试不同的科目,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所差异。对于具体考试科目的疑问,建议您直接咨询报考单位以获取准确信息。祝您考试顺利,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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