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分析:
山东省2021年舞蹈类联考/统考分数线为:
- 体育舞蹈(女):本科210分、专科200分。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 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山东中部山地突起,西南、西北低洼平坦,东部缓丘起伏,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东部是山东半岛,西部及北部属华北平原,中南部为山地丘陵,形成以山地丘陵为骨架,平原盆地交错环列其间的地貌,类型包括山地、丘陵、台地、盆地、平原、湖泊等多种类型;地跨淮河、黄河、海河、小清河和胶东水系;属暖温带季风气候。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 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 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 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 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7.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权益保障
1.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颁发相应学业证书的权利,以证明受教育者的学业成果。
2. 学校有权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并可实施奖励或处分,以维护教学秩序和激励教育工作者。
3. 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有管理、使用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权力,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4.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学校有权拒绝此类行为,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5.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应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山东省体育舞蹈联考涉及的18所学校
山东省的体育舞蹈联考涉及到多所学校,其中之一是山东艺术。
山东艺术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历史名城济南,是山东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该由山东省人民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建,拥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覆盖了广泛的学科领域。
设有多个本科和专业方向,其中包括级特色专业和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山东艺术在艺术学门类下拥有授予硕士学位的权力,也是山东省的重点高校之一。建校以来,汇聚了众多优秀的艺术家和教育家,为我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
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山东艺术欢迎报考。报名者需符合相关规定,如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等不得报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录取过程,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并遵循相关教育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对于报考流程、考试形式及成绩要求、录取批次和录取原则等详细信息,考生可登录山东艺术官方网站或关注山东艺术微信公众号获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官方发布为准。一、关于录取原则的相关说明
针对采用综合分成绩进行排序录取的专业,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我们将优先考虑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线上考试的规范要求
在在线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需保持连续,不得进行转切和编辑美化。正式考试前,每位考生都需要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署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在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需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不得离开拍摄画面,并禁止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及着装等。特别是考生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一旦出现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其他客观因素如录制视频环境等不会影响专业成绩的评定。
三、违规行为的处理
若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作弊行为,我们将依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的程序和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考生,若他们没有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尽力协调解决。有困难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文化课考试与外语语种
专业合格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虽然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除国际艺术交流中俄、中韩相关项目外),但文化考试的外语语种不受限制。请考生在报考时注意此项信息。
六、新生入学后的复测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或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专门调查。若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作品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学费标准与收费制度
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招生计划的变动与通知
2020年的招生计划若有变动,将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我校将通过官方网站、招生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九、疫情防控与信息发布
请广大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备考时间。我校将通过官方网站、招生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信息。如有咨询需求,可拨打我校公布的电话。纪检监察部门将受理招生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关于分数公布的信息
山东地区2023年艺考成绩已在1月12日公布。各类艺术专业的统考合格分数线也已同步发布,具体分数可查询相关官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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