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漯河职业技术单招考试日程安排
漯河职业技术公布了其2020年单招考试的时间安排,具体为两天,即9月23日和24日全天。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上午11点半,下午从下午三点至下午六点半。考试形式为分时段、多批次进行,随到随考,考完即离。具体的考试要求和录取规则如下:
对于有河南省招办提供的会考成绩的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日期到学校确认信息并参加面试。依据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会考成绩加上面试成绩的总分进行录取。普通类考生则需要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达到省定普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方可参与面试环节。同样依据高考成绩加面试成绩的总分进行录取。对口类考生则需要参加对口升学考试,依据高考成绩加面试成绩的总分进行免试录取。对于无会考成绩或无高考成绩的考生,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加面试,总分300分,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总分进行录取。录取规则是根据单独招生计划,按照报考生源类型和计划数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新生报到和入学后的复查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二、常州信息职业技术招生考试信息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的招生考试时间为今年预定的日期,所有考生都需要参加江苏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采取赋分制。普通类考生需要参加校测,实施方式为上机测试,满分25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还可以报考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或申请面试。具体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可以在学校招生网上查询。对于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还需要参加加试。以上信息均来自常州信息职业技术的招生网站,具体内容可以登录查看。历史悠久,环境优美,设备齐全,教职工众多,设有多个二级和教学部。
三、六盘水职业技术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概览
六盘水职业技术已经公布了其分类考试的招生计划。该计划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具体录取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得出。中职毕业生的评价方式则为“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如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学校将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依据成绩进行录取。经过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四、重庆航天职业技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详述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发布了其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详细章程。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有不同的评价方式和录取规则。具体内容和要求可以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看。新章程启航: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细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及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重庆市内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特定项目除外)。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
第四条 学校性质:我校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学校位于重庆市多个区域,具体包括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以及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邮编为400021。
第六条 主管单位:学校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主管。
第七条 办学历史与发展:学校自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以来,历经多次更名与发展,最终于2008年定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以及江津区,占地面积广阔。下设多个二级,拥有丰富的专业设置和面向的招生范围。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并取得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第九条 招生计划:各专业及批次的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官方网站或相关招生指南中查阅。
第十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在学校官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对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计退剩余费用。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流程
第十一条 报名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安排进行报名。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相应的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三条 成绩公布与查询: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重庆招考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四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具体时间和填报方式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学校遵循重庆市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按照“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政策及模式按照相关通知执行。在录取过程中,学校还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录取要求。
第十六条 专业特殊要求与建议:对于空中乘务、学前教育等专,学校将根据专业特点设定相应的身体条件、年龄限制等要求。建议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并衡量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 校企合作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部分专业与安博思华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校企合作,另设技能培训费;我校还开设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专业分流与资助政策: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办理。
第十九条 入学安排与查询:被录取的考生将收到入学通知书,按要求报到入学。学校将在官网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后的待遇与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被录取的考生待遇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与资格复查:新生需按通知要求报到入学,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奖助贷资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详见学校官网。
3.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助学金支持。这项资助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金额分别为每年4300元、3300元和2300元。在校的贫困学生可申请这项资助。
4.我们的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包括经济资助、紧急救助、学费减免、美德风尚资助以及校内勤工助学等。我们致力于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5.根据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当年入学的新生,他们可以在生源地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缓解经济压力。
第二十三条关于: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并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将获得重庆航天职业技术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该证书经过教育部电子注册,具有正式的学历认证。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们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的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们的招生办公室联系。对于因与其他机构或个人接触而产生的任何后果,我们学校概不负责。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纪委办公室。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为400021。
第二十六条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的地方,将遵循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我们的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为:招生电话和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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