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已经公布了2023年春季的招生章程,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一、学校概述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历史悠久,已有六十多年的办学经验,是天津市首批“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多次被评为天津市文明学校,其教学质量和办学规模在天津市均处于前列。
二、招生概况
根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2023年春季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将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三、环境与设施
在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的支持下,建设了同类院校一流的实训基地,拥有机械电子及数控加工维修中心等多个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中心。还设有体育馆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四、师资力量
设有十个教、部,拥有705名教职工,其中包括531名教师。其中不乏教授、副教授、博士及博士后等高级职称的教师,还有行业教学名师和天津市名师等多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五、专业发展及就业情况
围绕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需求,构建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链和课程链。目前,设有各类专业45个,其中多个专业获得中央财政和天津市财政的支持。还与多家知名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多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及升本率均远超天津市平均指数,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六、招生要求及录取办法
报考天津渤海职业技术的考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包括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等。考试时间、填报志愿的时间及录取办法等均以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录取过程中,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七、其他事项
认真落实和天津市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还将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关于学费及录取通知
具体学费标准以文件规定为准。录取结束后,将向社会公布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和最低分数线。当考生被录取后,需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
以上即为天津渤海职业技术2023年春季的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官方网站或联系招生办公室。天津渤海职业技术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508号
四、学校简介: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具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经天津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教育教学工作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多年来,经教育部批准面向20多个省市高考招生,是天津市第一个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
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六、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招生计划: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执行天津市教委下达给我院的2023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和专业,执行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
八、学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原则:普通专业5000-55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和下发的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规定的标准为准。
九、报名资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十、考试方式: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类别。考生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用条形码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综合能力为200分。考试时长:语文为120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 90分钟、外语为 60分钟。填报时间以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一章 招生录取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于已被春季招生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允许其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对于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若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选择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若考生同时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电子学籍注册时,将仅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的录取资格,而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被注销。
第二十九条对于新生入学注册后,将依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按照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三十条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奖学金,以及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旨在帮助特困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三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并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后,将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春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已经过招生领导小组的审查通过,并已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章 天津体育招生章程
第三十五条天津体育2023年的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其中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三十六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我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涵盖博士、硕士、本科等多个办学层次。学校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占地面积广泛,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优秀的师资力量。
第三十九条学校面向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多个学科门类。学校在体育学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第四十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各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下发的2023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对于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执行所在地的相关政策。
第四十三条专业志愿的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第四十四条关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将根据综合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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