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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广西南宁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5〕6号)和《南宁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南发〔2011〕)20号)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所有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参加升学考试以考生自愿为原则。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三)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五)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45%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六)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八)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市一职校、市三职校、市四职校、市六职校)招生采取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初中毕业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9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 6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其他科目采用中,实行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毕业考试不通过或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由学校在中考之后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1. 自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 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

2. 参加学校组织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考:

- 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 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市属和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所属学校的学生,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之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中考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中考(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考生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4月17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 4月16日至4月17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评估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该评价包括两部分内容: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全面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突出其特点、特长和潜能。评价等级则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反映学生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对于评为A等的考生,各校应控制其比例不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若需超过此比例,学校需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对于评为D等的考生,各校在评价时要特别慎重,其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

评定结果不仅关乎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更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关键依据。对于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的考生,无法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的考生,则无法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另行印发。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按属地分县区开展,包括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地。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与市区同步进行。各县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市区的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学校,市中招办则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个人自助式报名、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

在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会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市区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的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高中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

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实施,主要依据包括学业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无法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指令性计划中,考生若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对于指导性计划,也有相应的规定。

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的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会设定最低总成绩限制。各高中会根据本校的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方法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方式进行。特长生则由各高中自行招录。

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录取方式及时间安排等也都有详细的规定和安排。在招生过程中,要遵循“三限”规定,确保教育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对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经过核查认定后,可以享受计生加分政策。四、国际班招生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国际班的办学行为,加强管理,各普通高中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南宁市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市二中和市三中的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需达到B+以上(含B+);市十四中举办的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各校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与规范。

五、外地就读学生申请就读本地普通高中的流程

对于非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学生,想要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需要遵循一系列程序。必须在当地参加中考并取得入学资格,随后按照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原则上要求转出与转入学校的办学等级对等,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办理转学的学生需提前与拟转入学校联系,并准备相关入学资料,如中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9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市户籍外地就读学生申请就读本地普通高中的要求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学生,原则上需在我市市区报名参加中考,凭我市市区中考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如因个人原因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则需在当地参加中考并取得入学资格后,再按照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七、非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程序

对于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如有意愿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不准备在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原就读学校需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或毕业测试成绩出具证明,并报市中招办备案。考生及家长可凭此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事宜。

八、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录取考生的报备流程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录取本市以外的考生时,需按照程序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备。学校需将考生信息如姓名、原毕业初中学校及中考成绩等列表造册,报送至相关教育部门。对于采用不正当手段抢生源的学校,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中考报名的费用及减免规定

中考报名考试费按照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用。市中招办和各学校需制定工作制度,确保考试与招生的公正、公平、公开。

招生工作规范与制度建设

一、公示制度及其它保障措施

市中招办在中考前公示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过程中也需公示相关信息。同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人员履行责任和义务。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邀请相关人员对中考和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培训与宣传工作

对参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命题、审题、阅卷和中考招生的人员进行严格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招生方案的宣传,确保广大家长和学生了解方案内容和报名操作办法。

南宁市中考成绩等级划分及说明

南宁市2023年中考成绩等级划分为A+、A、B+、B、C+、C、D、E八个等级。笔试各科成绩及总成绩均按比例划分为不同等级。考生可通过自己的成绩了解所处等级,为后续的升学做准备。

南宁市中考时间安排

2023年南宁市中考时间定于6月24日至26日。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上所述。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各学校也需做好考务工作安排。

6月26日,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时间为上午9点到11点,共120分钟;下午英语考试同样为120分钟,从下午3点到5点。

全市中考成绩采用分数制阅卷,但最终呈现方式则是等级制。关于等级的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总分。这包括所有科目的成绩,含体育与健康成绩,生物和地理科总分的30%,以及符合政策的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会按照我市的教育资源状况划分为A+、A、B+、B、C+、C、D、E八个等级。各等级的比例大致为5%,10%,15%,20%,20%,15%,10%和5%。

其次是中考笔试考试科目的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六个学科。成绩排序后同样分为A+、A、B+、B、C+、C、D、E八个等级,比例与总分相同。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初中生学业水平的重要考试,是初中发放的必要条件。这个考试的科目涵盖了课程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科。考试时间通常在六月中旬,但具体日期因地区而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也是检测初中生是否达到学业水平的水平性考试,以及建立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高中选拔性考试。这次考试的主要目的是衡量学生达到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为了统一规范,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两考合一”被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设定的科目都被纳入这个考试的范围,以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接下来,要介绍的是南宁市育才实验中学的作息时间表。他们的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课外活动及休息时间为下午4点零5分到4点35分。合理的作息时间表对中学生有多方面的好处。可以提高学习效率,避免浪费时间。可以保护身体健康,保证足够的睡眠和休息。合理的作息时间表还有助于增强心理健康,让人更加稳定和自信。它也能促进社交能力,给学生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参加社交活动,提高沟通技能。作息时间表还可以培养自律意识,学会自我管理,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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