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时间及内容
1. 考试时长: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 职业概述:“消防设施操作员”是负责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以及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等工作。该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是重要的一环。
3. 考试内容:考试主要涵盖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和实际操作能力,包括火警按钮、报警器、消防水泵、喷淋系统以及消防炮、绳索救生、梯子救生等设备的操作规范和技能。考生需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火警、事故等事件,确保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开启、运转和工作。
4. 知识要求:考试还涉及消防安全法和消防技术规范、消防火灾危险性分析、消防安全检查标准等内容,要求考生深入理解消防理论和技术,并能够熟练应用于工作中。
5. 考试意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是对消防工程技术人才的认证,证明其在消防设施操作、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理论知识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技术水平。此考试有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职业素质,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二、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相关事项
1. 考试频率: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每个季度考一次,统考,统一安排,分别是3月、6月、9月、12月。
2. 备考建议:考生在备考时可以购买相应的辅导书或网上看培训视频,加深对题目的理解。遇到经常出错的题目,可以寻找相关的知识点或记下来,制作错题本,定期复习。
3. 法规依据:相关法律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为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及报考条件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及要求
辽宁省公务员局已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的公务员招考工作。以下是部分报考条件:
1.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但也有特殊情况,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
2. 基本素质要求:考生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工作能力和资格:考生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例如,某些职位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定向招录。
4. 基层工作经历: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5. 户籍要求:部分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考生方可报考,并需于发布公告前迁入户籍。
6. 禁止报考情形: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等特定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也不得报考。
7. 其他注意事项: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考试内容和要求请以官方公告为准。辽宁省公务员招录考试通知
一、招录信息
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查询辽宁省公务员招录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流程
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
2. 查询审查结果: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初审意见。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并按照规定处理、保存照片。
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部分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需按要求办理手续。
5. 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及相关报名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资格。
3.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4.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
5. 报考者应及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避免后期网络拥堵。
6. 报考者在整个报考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络。
四、考试科目及流程
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
2.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的比例合成。
3.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5. 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者的基本信息和资格条件。
6.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还需参加体能测评。
关于公务员招录过程中的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详细规定,已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公告明确。
对于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招考职位,招录机关将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测试,并负责解释相关政策。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则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无法被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将不再进行递补。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无法形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小组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省直机关招录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考生,还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
体检应当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录用考察。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考察组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并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采取多种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情况,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招录机关将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将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正式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在特定岗位需要履行最低工作年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广大考生应提高警惕,避免被社会上可能出现的虚假辅导班或出版物欺骗。
在笔试阅卷过程中,将根据的规定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和处理。对于抄袭或协助抄袭的考生,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应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并诚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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