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中央音乐钢琴考级乐理2023年考试时间
1. 钢琴考级乐理的考试日期定于2023年1月,具体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1日以及1月15日至1月24日。
2. 专业视频考试的时段与上述一致,即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以及1月15日至1月24日。
3. 今年的报名采用线上方式,需上传两寸彩照电子版原版照片。无需单独填写报名表,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证书照片将由系统在后期打印,无需考生提供打印好的照片。考点因疫情原因有所缩减,目前仅在上海有设点,其他地区的开放状态还在商议中,具体信息以官方通知为准。
二、关于钢琴四级考试时间及相关内容
1. 钢琴四级考试包括“技巧练习”,每一级考生都需要熟练演奏所报考级别的所有音阶与琶音。考试时,考官会随机抽查一组,考生需要背谱演奏。
2. 考试曲目要求考生从所报考级别的练习曲、复调乐曲、乐曲等三类作品中各选一首参加考试。
3. 考官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完整地或部分地演奏考级曲目,或者要求考生在任意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不影响考试成绩。
4. 考生需按照乐谱上的力度、表情记号、演奏法、速度、调号、指法和踏板等要求进行演奏,准确掌握作品风格。
5. 考生使用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的《钢琴》考级教材(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参加考试,考试级别必须与申报级别一致。
三、关于2006年冬季中国音协钢琴考级报名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在2006年春季的考试报名已经启动。开设项目包括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萨克斯、二胡、琵琶、古筝、音乐基本素养、成人歌唱和少儿歌唱等。
考试时间、地点大致安排在2月6日至2月13日之间。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从2006年1月23日起通过三种方式公布:电话查询、到中国文联大楼、北京市音协或北京巨人学校查询,或者在中国文联网站查阅。
关于报名,有以下具体事项需要注意:
1. 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 报名者需携带报考费及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 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后,办理准考证。
4. 报名费及考试费标准:每人次10元,乐器及歌唱考试费用根据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音乐素养考试费及等级证书费也有固定标准。
5. 注意事项:集体报名的单位请提前联系并约定时间前来办理;字迹要求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需确认无误后填写;如有代替他人报名,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
6. 教材要求:使用《跨世纪新版钢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合集》或《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等。考试内容需按照教材要求准备,如音阶与琶音需严格训练等。(2)练习曲:各条练习曲均应认真练习。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带“※”标记的练习曲应试。取消原来对第七级至第十级的考生可视谱演奏练习曲的规定。
3)协奏曲:除第一级外,其他各级均须自选一首协奏曲应试。考试时,只需演奏完呈示部和展开部(门德尔松协奏曲必须演奏完华彩段(Cadenza))。
4)外国乐曲:一级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首应考。二级以上考生免试。
5)中国乐曲:第一至三级的考生可自选一首民歌或民歌改编的小曲,第三级的自选曲必须是具有换把位的曲目。第四级以上(含第四级)的考生按规定曲目内容自选一首应考(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的“附:”,乐谱见《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4-10级》)。
1)三级考生要学会换把(自选中国乐曲也须符合本要求);四级考生应学会揉弦(Vibrato);六级以上的考生要会自己调音;八级考生必须掌握跳弓。
2)除35岁以上人员外,其他考生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1、教材: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1月版的《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
2)乐曲:各级考生须在规定范围内自选练习曲一首、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一首,共计二首。
3)考试要求及其他:手风琴考试内容做了调整,目的在通过减轻负担,提高质量。减轻了负担,教师和考生有更充裕的时间,对作品的演奏进行精雕细琢,培养考生塑造音乐形象的能力和音乐鉴赏的水平,增长学习音乐的兴趣,达到陶冶情操、提高素质的目的。为此,考试内容调整后的手风琴考级,对考生演奏技巧的娴熟程度、演奏的完整性、音乐风格的准确性、音乐形象塑造的鲜明生动性等,都将比过去的要求更加严格。
1)考生参加考试,基本练习、练习曲、乐曲都必须完整地演奏。
2)除9、10级的基本练习可视谱演奏外,其他级别的基本练习及所有级别的练习曲和乐曲一律要背谱演奏。
3)考官可视考生考试情况,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预告:《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自1997年出版至今已有8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决定予以更换。预计新考级作品集将于2006年2、3月间出版发行,并在2006年暑期的考级活动中与现行的“作品集(最新修订本)”同时作为正式的考级教材使用。此后,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将停止使用《手风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最新修订本)》,全面启用新考级教材。
1、教材:《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新华出版社1999年3月出版)。
2)乐曲:由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钢琴曲、两首电子琴曲(共计三首)参试。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电子琴曲目:上述两首电子琴曲目可以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电子琴曲目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电子琴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三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钢琴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部分的电子琴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电子琴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电子琴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3)视奏与编配:7-9级的考生,须按照专家委员会编的《视奏与编配试题集》中的有关要求准备视奏与编配的考试。
1、教材:《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其他: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一、教材指南
1. 二胡演奏考级教材:
《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的第一至第四套,均为考级必备教材。考生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进行应试,也可在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择应试曲目。
目录中标记有“△”的曲目为必考曲目。除此之外,考生还需按照规定范围自选曲目,如一、二级需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而三级至十级则需自选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六级的必考练习曲考生需自选其一)。五级及以上的考生还需加试视奏,视奏题目将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随机抽取。
2. 琵琶演奏考级教材:
《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已由中国音协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纂,并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在练习曲方面,各级需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在乐曲方面,各级的自选规则有所不同,具体请参照教材内的规定。
3. 古筝演奏考级教材:
《古筝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由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纂,执行主编为邱大成,同样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在该教材中,带“★”号标记的曲目为规定曲目,其他为自选曲目。报考五级及以上的考生还需准备前一级的一首规定曲目供评委审定。
二、其他注意事项
除视奏曲目外,所有考生均需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三、成人歌唱考级指南
1. 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
《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为必备教材,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考生还需备有《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考生不得选择其他伴奏录音或自带伴奏人员参加考试。
2. 考试内容:
考生需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中选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四、少儿歌唱考级指南
1. 教材:
《少儿歌唱考级歌曲集》是考生必备的教材,主编为吴雁泽,由半岛音像出版社出版。考生需在《少儿歌唱考级歌曲集》的相应级别中自选“必唱歌曲”和“选唱歌曲”各一首参加考试。考生需自带《少儿歌唱伴奏CD》,并按照所选曲目的编号参加考试。
2. 伴奏与移调:
各级的伴奏光盘CD有两张选择,A盘的伴奏有旋律,B盘的伴奏除前、间奏外较少有旋律。考生可在两种伴奏盘中任选一种参试。考试时各级别均可在±大二度以内移调演唱。
五、音乐基本素养考级教程指南
1. 教程内容:
《音乐基本素养考级教程》由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纂,并由新华出版社出版。考试内容及题型请参看各级教材最后的“修毕试题(题例)”。其中一级和二级的考试内容以面试为主,包括节奏模仿、音高模唱、旋律短句模唱等;三级及以上的考试则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
六、重要提示
对于本简章中仍有疑问的事宜,考生可在报名现场找工作人员当面咨询或在工作时间内拨打考级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正计划增设新的考试科目并修订或更换现行教材,考生可随时关注中国文联网站中国音协网页上的消息以获取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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