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
根据《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2011〕24号),现将我省2012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安排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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