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学费网 > 培训机构 > 考研培训机构

400-850-8622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在校生考研还是在职考研,都需要了解南京审计法学硕士

1.关于南京法学研究生的招生情况,急!急!急!

招生情况如下:南京2015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6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3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美术、戏剧)、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6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00左右,原则上非定向类别录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1600名,原则上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录取,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二)、日语、俄语,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统考  1、报名条件  (1)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b.具有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c. 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南京审计有法学研究生目录么?

南京审计是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与江苏省“三部一省”共建高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学术学位)授权点,审计、会计、金融3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从2021南审的招生目录中也可看出,南审是不招法学硕士的。南审获得硕士授予权时间不长,授权点也不多,假如想考审计专硕,还是建议考南审,就业十分抢手。

3.南京审计的法学专业怎么样?

南京审计法不错,设有理论法系、经济法系、审计法研究中心、民国法研究中心、法务会计研究中心、法学实践教育中心等机构。南京审计法,法学学科是学校六大支柱学科门类之一,也是财经类院校必备的学科。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学学科对学校的办学和人才培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校十分重视法学教育,早在1983年建校之初就开展了经济法教育;1997年学校在审计署的支持下设立了经济法学本科专业并成立了法学系;1999年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调整为法学专业;2005年3月,在法学系的基础上成立法政(包括法学专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2008年7月成立法。扩展资料拥有较强的师资力量。法现有教职工49人,专业教师45人,行政人员4人。现有教授8名、副教授20名,讲师17名;法学博士33名(含在读博士8人),教师中除四名资深教师外全部具有硕士学位。现有江苏省“教学名师”1名、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5名、博士生导师2名,硕士研究生导师7名。积极参加各个部门法的学术活动,分别有教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宪法教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港台澳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诉法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通过关于南京法学研究生的招生情况,急!急!急!,南京审计有法学研究生目录么?,南京审计的法学专业怎么样???的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考研培训机构
  • 已关注:287
  • 咨询电话:
  • 热门课程
  • 作者最新文章
  • 在线报名
申请试听课程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免费为您回电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