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建筑企业增值税会计实验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建筑业的19种税务问题解答!会计人员不懂还在装懂,吃亏的是你,建筑业老会计手写增值税报税实例!笔记翻烂也不舍得扔!全是精髓,建筑安装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建账,怎么报表,建筑施工增值税3%、6%、9%、13%分不清税率,享个独政策,收藏!建筑企业预交增值税实务操作大全,有谁知道建筑业得会计核算方法啊?,求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全套手工账??。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一年有余,为了便于建筑行业会计人员工作的开展以及正确、有效地缴纳税款,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今天本文同大家好好理一理,建筑业的纳税实务,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一、建筑服务什么情况下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二、建筑服务在不同计税方法下如何计算纳税?三、建筑服务在不同计税方法下如何申报纳税?四、建筑服务预收工程款,是否需要纳税?五、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增值税?六、进项税额怎么抵扣?七、施工地预缴增值税时,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吗?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八、承接建筑业务后,给集团内其他企业施工,是否属于"挂靠"?九、销售自产货物,同时建筑、安装服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十、电梯销售企业,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何纳税?十一、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是否需要纳税备案?十二、施工现场建设的临建房屋,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分2年抵扣?十三、支付施工现场的民工工资,到底是"劳务"还是"工资"?十四、我公司将施工设备对外出租如何纳税?十五、建筑企业哪些情况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老会计退休时给我们留下了这份建筑业增值税报税实例还有报表的填制!平时小会计不会的时候总是会翻阅一下,从中找到方法!今天拿出来分享给大家看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今天就先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有没有什么收获呢?有喜欢的可以关注我哦!每天为大家持续更新哦!祝大家工作顺利!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 (往来单位/项目核算) 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 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建筑施工增值税3%、6%、9%、13%分不清税率,享个独政策 建筑施工行业税收压力一直很大,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缺少成本票,缺进项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占比高,如何正确有效的缓解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压力?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压力大的原因1. 成本票来源复杂,部分项目无法获取正规发票或票据不足 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票涉及事项较多,例如材料、劳务、安装、设备投资支出、工程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材料运输费、采购保管费项目管理费等等,虽然大部分支出是能够获得发票的,但是很多时候为了更低的价格,供应商可能就不出具发票了,这样一来不少环节又缺少成本票。 2. 供应商组成不同 建筑施工行业的材料大多都是根据项目工程所在地进行采购,通常不是特别大量的情况下,企业都会找更有价格优势的小规模供应商,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在2021年仅需1%的增值税率,也就是出具1%的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这就间接导致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压力上升2%。 3. 部分隐形成本无法获取成本票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想要获取一个工程业务,难免有不少招待费,而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企业基本不可能做进成本。 经常有施工企业咨询:增值税3%、6%、9%、13%的税率怎样区分?(一)适用3%征收率的情形。 施工企业提供下列建筑服务,实行简易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 (1)、为适用简易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 (2)、为清包工工程提供建筑服务; (3)、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 (二)6%的增值税率作为施工企业来讲,很少涉及,主要是试验检测、工程咨询等业务。 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一般计税项目提供建筑服务,以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取得的进项税额越多,应交增值税就越少。所以,施工企业在购买建筑材料和其他商品及接受服务时,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这样可以取得更多的进项税额,从而减轻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三)适用9%增值税率的情形。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率为9%,这是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基本税率。适用于下列情形: (1)、2016年5月1日之后开工的工程项目; (2)2016年5月1日之前开工,但甲方选择一般计税方式的建筑工程项目,但甲供工程及清包工工程除外。 (4)涉及到13%的情形。 施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工程材料,比如钢材、木方、模板、各种管材、真石漆、乳胶漆等,以及租赁施工机械等有形动产,可以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如何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压力? 1. 加强财务核算 加强会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严格做好凭证的审核和管理、规范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构建财务信息沟通平台、严格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完善支付审核评价体系、加大内部审计的力度、实行开支权限控制制度 加强企业索票意识:企业应尽力在交易过程中谈好发票问题、不要贪图更低的单价、让产品导致涉税风险,更不能应为无法索取票据而让利润虚高。2.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1)个人独资 企业可以在重庆、上海、湖北、江苏、江西、青海等总部经济招商园区,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新公司,对主体公司实行业务分流,一些贸易销售类公司可以把传统的技术部门和销售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或者售后服务。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5%-35%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行业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18%,经过这种方式,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的个税了。 案例分析: 上海某建筑设计公司,一年不含税营业额为900万元,房屋、人工成本及各项费用共200万元可获取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部分成本费用发票无法取得,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将面临高额税负。我们建议企业将业务拆分成两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900*6%=54万 附加税:54*12%=6.48万 企业所得税:(900-200)*25%=175万 个人所得税:(900-200-175)*20%=105万 业务分流,成立个人独资,合理节税: 增值税:450*1%=4.5万 附加税:4.5*12%=0.54万 企业所得税:0 个人所得税:9.45万 纳税总额:14.49万*2=28.98万 (2)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则主要针对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一定比例的税收扶持,一般是按照园区留存税收的40%-70%,企业可以在园区内注册分公司、子公司或成立新公司,对于企业承接业务没有任何影响,行业几乎无限制,不论是服务业、咨询业、商贸业还是建筑工程、生产销售等行业,都可以入驻园区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扶持方式实行“先征后扶持”,当月上税,次月扶持,以财政奖励的形式达到节税的目的。超级纳税大户,一企一议,可以申请享受特别财政扶持政策。 案例解析: 江苏某建筑工程企业,年利润12000万,增值税680万,企业利润高,税负重,希望能合规节税。 增值税:680万 企业所得税:12000*25%=3000万 合计:3680万 该企业入园后,增值税可以享受高达194.3万,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高达1071.4万即:入驻我们园区的该企业,可以享受高达1265.7万的扶持。
建筑企业预交增值税有两种可能情况,第一种是收到预收款必须预交增值税;第二种是正常到工程款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异地施工的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这两种情况下如何缴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又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一、关于建筑企业预交增值税的相关税法规定详解1、关于建筑企业跨区经营增值税预交问题(1)哪一种跨区经营需要预交增值税?原来的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只要建筑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就应当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对此进行了调整,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自2021年5月1日起,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于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纳税人不再开具《外管证》进行税收管理,也不再预缴增值税。直接由分公司或总公司正常缴纳和申报增值税即可。(2)跨区经营预交税款如何计算缴纳?这里区分了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情况一: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情况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情况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三种情况的计算基数都可以扣除当期支付的分包款,这个逻辑非常有趣,因为简易计税中有增值税差额征税扣除分包款的规定,一般计税方式不存在差额征税问题,但是进项可以抵扣。但在预交时,为了公平起见,也为了项目所在地和公司所在地税收收入平衡,最终国税总局允许所有预征计算基数均可以扣除分包款。但分包款扣除是需要证据的。(3)可扣除的分包款应提供哪些证据链?这里的分包款必须是真实业务且当期发生的,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据:第一,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或项目方)签署的施工合同复印件;第二,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签署的分包合同复印件;第三,当期分包单位向施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以前要求原件复印件一起提供,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调整为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即可。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这里对分包的界定一定是符合建筑法要求的分包,那么只有劳务分包和专业技术分包才能符合要求,违规转包、直接分包和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分包均不能享受这个政策。(4)预交税款纳税义务何时发生?尽管是预交税款,但也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按时申报缴纳,这个预交的时间节点应按照财税2016年36号文中明确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期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同时在公司所在地申报。关于这个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建筑业来讲基本就是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时间节点,以后有机会会专门谈谈这个问题。2、关于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预交增值税问题(1)预收款纳税义务的政策变迁建筑业收到预收款到底咋交税?其实是经历了重大政策变迁的。早在营业税时代,收到预收款就认定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营改增的时候其实是延续了这一政策,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但这个政策给建筑企业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58号)文件将预收款交税规定作了重大调整,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备料款)不再认定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而是将其并入预交的范畴,造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两类预交的情况。(2)预收款增值税如何预交?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预收款预交增值税同异地施工预交增值税的交税模式基本相同,都是区分一般计税方式和简易计税方式,而且都是以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计算基数。具体计算公式同前面的计算,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据也同前面的规定,不再赘述。(3)预收款增值税预交应该在项目所在地还是公司所在地?对于纳税地点问题,财税[2021]58号的规定是: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现行规定是什么?其实就是我们前面分析的异地施工预交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不再赘述。也就是说预收款预缴纳增值税的地点同正常预交增值税的地点保持一致,这样最终工程结算后施工单位收取工程款就不需要再次预交增值税,直接在公司所在地正常申报即可。二、预交增值税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无论是上面哪一种预交模式,都属于增值税预交,会计处理是一致的。在《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中,专门新增加了一个增值税会计科目——预交增值税,来清晰核算企业预交的增值税。案例A建筑企业项目为一般计税,2021年8月收到预收工程款(备料款)100万元,当月支付分包款5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0万元,当月预交增值税如何实施会计处理?1、收到预收款时借:银行存款100万元贷:预收账款100万元2、计算应预交增值税按照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100-50) ÷(1+9%)×2%=9174元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9174元贷:其他应付款9174元3、当月月末将可以抵减的预交税款转入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9175元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9174元再来看一个案例:B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取得工程款100万元,当月支付分包款5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50万元,当月预交增值税如何会计处理?1、收到预收款时借:银行存款100万元贷:预收账款100万元2、计算应预交增值税按照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100-50) ÷(1+3%)×3%=14563元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交增值税)14563元贷:其他应付款9174元因为简易计税科目直接可以核算计提、扣减、预交、缴纳等各种情况,建议在后面备注“预交增值税”。三、预交增值税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针对营改增配套政策,《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在最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特别增加了《增值税预交税款表》,我们结合上述A公司案例来填一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销售额和扣除金额都是按照含税数字填写,这一点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数据口径不同。同时在增值税税申报表主表下方“税款缴纳”区域,还要将预征税额填写对应栏目:本文为焦点财税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自焦点财税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 (往来单位/项目核算) 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 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会计科目的设置基本与其他行业的科目设置相差不大。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一、资产类11002银行存款 核算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的收支结算业务,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21121应收票据 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31122应收账款 按照发包单位(或建设单位、业主)及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应收和实际已收的进度款,预收的备料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应收的工程进度款记入本科目的借方,预收的备料款和实际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记入本科目的贷方。41123预付账款 按照分包单位及供应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主要核算按照材料供应合同预付给材料商的定金,进度款以及先付款后收货的采购业务。51221其他应收款 按照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内部往来等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如:支付的各项押金,施工班组借支的人工费等。下设备用金科目,核算企业拨付给项目部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或零星开支等使用的款项。如:支付的各项押金,施工班组借支的人工费等。 61225内部往来1、按照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项目管理部等)进行明细核算。核算项目部与总部财务部之间,由于工程价款结算,材料销售、提供劳务等业务所发生和各种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往来款项。2、借方登记预交公司的利润,贷方登记季末(年)末应上交公司的利润,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欠交公司的利润。71403原材料 按照工程项目及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1、石材 2、板材含木制板材、瓷砖、玻璃等 3、金属材料含黑色金属、有色金属 4、油漆化工 5、五金交电 6、给排水器材及卫生洁具 7、工具机具及配件 8、劳保用品 9、活动家具 10、其他物料二、负债类 82202应付账款 按照工程项目,分别不同的债权人(如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因采购工程所需材料或设备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给供货单位的材料或设备价款、材料质保金等。92211应付职工薪酬 按照施工班组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工资,贷方登记应发的工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发未发的工资。 XX施工班组102221应交税费 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如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112241其他应付款 按照工程项目,分别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内部往来和其他应交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收到的押金,施工班组保修款等。三、所有者权益类 124103本年利润 核算工程项目或建造合同期末结转收入成本后确认的本年利润。期末应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等损益类帐户余额转入本科目。四、成本类 135401工程施工 可按建造合同或工程项目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成本项目进行核算540101 XX项目或XX建造合同 人工费 核算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按施工班组设置明细核算。每月按公司审核完毕,附件齐全,手续完备的《人工费进度(决算)款申请书》进行账务处理。 XX施工班组 材料费 核算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费用。包括材料价款、材料运杂费、材料运输损耗费等。 机械使用费 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其他直接费 核算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如:与活动板房有关的搭建费,水电费等)、脚手架费、二次搬运费等,应按以上主要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临时设施费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2、脚手架费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等。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其他应归集为其他间接费的各种费用,如:安全文明施工费、夜费施工费等。 间接费用 指企业各施工单位(如工程处、施工队、工区等)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1、工资及福利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地补贴、杂工及临时工的工资等。 2、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费、打印复印传真费等。 3、交通差旅费员工因公出差路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 4、劳动保护费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5、房租水电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宿舍租房费用及办公室、员工宿舍水电费。 6、设计费工地现场深化设计费。 7、财产保险费核算支付的财产险、雇主责任险等。 8、业务招待费按公司规定允许报销范围内的各种业务招待费用。 9、运输费核算除材料运费、二次搬运费以外的各种运费。 10、税费按规定缴纳的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种税费。 11、其他其他间接费用 合同毛利 核算按照建造合同准则,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合同毛利。145402工程结算 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540201 XX建造合同/工程项目五、损益类 156001营业收入 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工程结算收入)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166401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176403税金及附加 核算按合同收入计提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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