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餐饮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怎么计算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小规模纳税人难以取得成本发票,该如何恰当处理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怎么计算所得税??,税筹定制 | 餐饮行业如何合理税务筹划?根据企业量身定制方案服务!,餐饮业如何纳税筹划,你知道吗?,餐饮业怎么税务筹划???。
1)查账征收的企业按25%的税率征收;2)核定征收的企业按总收入的x%计算应纳所得额,再根据你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按20%或25%征收,例如:收入为10万,你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你的所得税额为:100000*x%*20%=800元三、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 行业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3-10 制造业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15 交通运输业7-15 建筑业5-20 饮食业8-25 娱乐业15-30 其他行业10-30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税所得率原则上不高于15%。
增值税20000元/1.03*0.03=582.52城市维护建设税=582.52*0.07=40.78(看各地规定)教育费附加 =582.52*0.03=17.48(看各地规定)地方教育费附加 =582.52*0.02=11.65(看各地规定)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如果10000全入成本19417.48-6000-200-10000=3217.48 企业所得税=3217.48*0.25=804.37 核率征收 19417.48*应税所得率 *25%在我们这里:19417.48*0.04*0.25=194.17无营业税项目不交营业税。
有网友说,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平时购买的时候没有拿到成本费用的收据。 那么,我的企业所得税应该怎么交呢? 实际上,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取得成本发票也很常见。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许多供应商也可能是小规模的,在财税管理上也不健全,开具部分发票的意愿也不强。 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也在做同样的事情,所以能否拿到票、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成为了现实的问题。 以下,让我们讨论一下这种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成本发票。 企业所得税到底应该怎么交? 一、采购中的情况 1 .开票加钱 最常见的情况应该是供应商可以开单,但是如果需要开单的话,必须追加收费。 这个时候,上司经常认为,既然开票要额外花钱,就不要了,省了钱。 2 .不准出票 一些小企业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可能会进行就地取材。 这个时候可能是卖方市场,如果要开票的话,可能几乎没有谈判的余地。 3 .推迟开票 这个月已经没有了,再开吧,连续几个月,客户也放弃了。 所以市场是千变万化的,自己要随时调整。 二、没有成本发票,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没有取得收据,不影响增值税,但会影响企业所得税。 1 .增值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计算是销售额*征收率,本来就与采购发票没有关系,所以缺少成本发票并不影响增值税。 2 .所得税 在所得税方面,必须分析企业的具体情况。 有些小规模纳税人,例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本身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对查账征收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收入-成本费用和相关损失,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本权证,就不能税前扣除成本费用,最终会增加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企业财税核算不健全,采用核定征收的,所得税往往按所得*应税所得率*相应税率计算,与是否取得成本权证没有直接关系。 三、企业可以考虑的方面 1 .整理不需要收据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整理自己企业的情况,看看哪个不需要收据,哪个需要收据。 现在,有多少情况不需要收据? 例如,工资可以以工资单、工作表、支付证明等作为相关抵扣证明的资产摊销或摊销必须以相关部门发放的折旧或摊销表入账。 例如,向海外支付或海外消费支出时,形式发票也可以作为收款的依据。 从事零星事业的个人,可以将应收账款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使用。 领取证应当记载领取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领取金额等相关信息。 所以,我们先整理一下企业票不够的情况,看看哪个可以不用发票,哪个需要发票,但是还没有拿到。 2 .整理获取收据的方法 企业在票不够的情况下,必须考虑所有可能拿到收据的方法。 例如,在与个人和个人用户的业务中,不能找稍微正规一点的供应商来代替吗? 这样的话,对方如果业务规模不大,很有可能会受到小规模、小规模的微型企业等的税收优惠,开票的意愿也会变强。 对于工作人员的收据和平时理发购买的收据,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制度,尽量获得。 必须从多条途径解决这个票不足的问题。 3 .计算票据不足的成本 对于要提高发票价格的供应商,如果无法更换,也需要估算成本。 不出票多交的税如果大于便宜的价格,就不划算。 其中,还必须考虑利用中小企业的优惠条件。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实际税率仅为5%。 在此基础上进行成本估算,价格上也会有更大的空间。 4 .企业自身的计划 企业本身可以考虑两个方面。 一个是研究供应商。 一些供应商制定了税收计划,如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享受税优优惠或适用核定政策等。 这样的话,开票的意愿会更高。 企业自身也可以考虑核定征收。比如在税收优惠区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来享受核定征收开票。但需要企业做到三流一致、业务真实,综合税率4%以内。 当然,即使要申请核定征收,也要看自己的利润率情况。 自身利润率低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核定征收和结算征收的税负率比较,确认是否划算。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分析未获得成本权证对所得税的影响。 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和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况。 此外,还需要整理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收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收据。 另外,成本不足的收据的税收成本与收据价格上涨之间的权衡也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规划。版权声明,本文转自《优惠税》公众号,更多优惠税收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出处:无界数字产业园 餐饮行业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以来,餐饮行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此次税改中,对于餐饮行业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一个大中型餐饮企业,不仅需要对税收进行筹划,更要规避不合理经营的风险,这将是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能忽视的重点。01 /餐饮行业现状 ■ 粗放管理型餐饮企业多数小型餐饮企业都采取个体经营的方式来注册登记。个体户具有财务核算成本低、税收负担轻等诸多优势,但如果企业继续发展,大量客户需要发票,必然会面临与税务机关打交道的局面。■ 筹划管理型餐饮企业一个有营运策略的餐饮企业,会按照企业发展的规划,筹备各个阶段的税收应对措施。由于将工作做到了前期,这些事项就可以平稳的过渡。我司税务师通过调研全市申报表统计,我市大中型的餐饮住宿综合企业,增值税税负0.6%;仅含有餐饮服务的企业,增值税税负为2.4%-3.1%。目前大部分餐饮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不再是营改增之初对进项的匮乏,而是对风险的控制。综上所述,餐饮行业的税务筹划重点,在于如何平稳的处理各项涉税事项,如何把握同行业增值税税负和合理的处理报表,这也是从业者普遍认可的做法。作为餐饮行业的财务人员,如何为企业筹划税收、节约核算成本、合理规避纳税义务,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大中型企业涉税问题复杂,因此更存在筹划的意义。02 /餐饮行业税务筹划思路 1、分税种筹划策略(1)经营初期:■ 注册登记我们建议餐饮企业采用个体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模式,其优点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注册手续简单。个体经营的注册登记和注销手续简单,对于各事项管理较为灵活。第二,账目核算成本低。对于个体工商户的账目要求,远低于企业的申报报税成本。第三,所得税政策宽松。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政策较企业所得税政策灵活,有多种身份式的减免。 当然,个体形式进行登记也有一些缺点,如经营者负无限法律责任以及部分连锁加盟品牌特殊要求等等,我们也可以采取双层公司等模式进行处理解决,此处不进行展开。■ 纳税申报在初期使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如果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可以申请代开。与此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合理利用筹备期所得税政策,对企业的报表进行合理的规划。(2)经营中后期:■ 增值税企业在发展中随着经营的规模扩大,即便通过前期的筹划尽可能将这个时期延后,但始终要面对健全账目等涉税事项,由于前期有了较好的铺垫,因此我们可以将涉税成本降至最低,并采取另外一些策略。一般纳税人:当我们选取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时,我们需要对增值税进项销项分别来策划。目前行业的普遍采取税负是控制在3%左右,无票收入与开票收入比例持平,当然,我们也需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分年度从一个较低的税负提升至3%。①销项应当注意三个问题带来的涉税成本。第一,税控点菜机。目前在部分地市,已经开展了税控点菜机的试点,如何来规避被纳入税控,可以分地市来具体讨论。第二,第三方网站数据。税务部门可能会利用第三方数据,来核定我们的应纳税额,因此在与第三方平台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于销量等数据应当保证“真实合理”。第三,现行政策免税。由于疫情期间餐饮服务发票免税,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放弃享受免税政策,我们可以采取多重公司的模式,来充分享受免税优惠政策。②进项的天然气、水电费为进项发票的主要大项目,其他的农产品原料我们可以从农产品经销企业来采购,从而便于获得采购发票,也可以参照下文案例,自己成立一个个体户来作为采购主体,再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公司,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注意的就是合理解释无票收入。或者将定额尽量调整到8万元以下,进而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所得税对现金交易进行合理管理,适时调整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合理规划人员工资薪酬。涉及货币资金等财务指标,采用分期方式进行支付处理,合理申报利润、所得税。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政策,尽量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处理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得税有关的筹划内容,需要根据具体不同的情况详细展开。2、分立企业主体如果经营模式允许其分立,可以考虑分立企业,或将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等形式来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例如,餐饮连锁品牌的单店可以为一个个体户,把餐饮店的品牌授权给个体户,个体户向餐饮连锁支付品牌授权费,个体户按照核定征收纳税。从供、产、销、内勤、财务所有环节密切配合,提高合规性,降低成本,提升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法人网状布局,构建安全防护系统。设立多个企业法人,通常是基于规模扩张、占领市场、融资需求等考虑,但安全需求往往会被忽视。这里的安全一是资产的安全,二是税收的安全。3、农产品收购发票解决进项少问题我国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是税额抵扣法,即利用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而确定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依据都是增值税发票,因此如果纳税人不能合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税负就会明显偏高。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餐饮行业由于原材料采购多数为农产品,因此可以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来解决进项问题。《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的9%或者10%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企业可以将整个业务流程分为农产品收购和提供餐饮服务两个部分,向税务机关申请适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由饭店直接向农业生产者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4、劳务派遣方式中大型餐饮企业还可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利用差额开票政策,解决薪酬支出等问题以及转移社保风险,利用个人代征平台解决用工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等问题,业内称“代发”,这是很好解决问题的方式。劳务派遣可以将税负做的很低,而代发一般需要缴纳增值税6%。每月10万以下个税免税。5、特殊税务政策除了以上的常见方式,企业还可以利用退役士兵优惠政策、残障人士就业优惠政策等。03 / 税务筹划案例 ■ 案例1:X市的A品牌餐饮公司,范围招收加盟商。Y市的B某打算加盟A品牌公司。按照加盟合同,加盟店面注册登记类型不限。B预计每月收入20万元,取得采购发票金额约10万元,可注册公司和个体工商户。两种注册形式下所得税税款计算如下:公司:增值税:20*3%=0.6万元。全年应纳税额7.2万元。企业所得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由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经过计算我们应当缴纳100*5%+20*10%=7万元。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同公司情况一样7.2万元。全年经营收入240万元,无需找采购发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按照核定所得率5%(实际情况远低于5%),应纳税所得额240*5%=12万元。个人所得税=12*20%=2.4万元。其他附加税费暂不计算。综上所述,个体户每年可节省至少4.4万元。当然也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节税率会远高于案例。■ 案例2:现有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GZ省RH贸易有限公司、HB省RH食品有限公司、HB省NK食品有限公司、GZ省DH食品有限公司。通常来说,生产基地资产、收入隐藏的难度要高得多,因为固定投资形成资产,清晰地摆在那里。因此生产基地就是重点保护对象,设置网状布局时,生产基地在网的中间。从与税务部门的情感关系来说,生产基地所在地关系融洽,而外地关系情感关系常常难以建立,为此就要尽量让外地税务部门不能直接与生产基地发生关系。需要提醒的是,法人之间尽量不要参股,以自然人股东出现较好,在保证不引起纠纷的前提下,可以设“影子股东”。供应商和客户将中间层隔开,最中间的生产基地就安全了。整个网状结构是一个“大迷宫”,从而获取充分的应对和勾兑时间。改变供应模式,在生产基地前端形成防火墙。节税的第一个环节,是隐藏采购量,继而产能和销售收入就有了隐藏的基础,直接与供应商打交道,面临着发票索取难、采购数量账面难控等诸多问题。操作办法:第一步:N县注册一家公司收购农产品,转卖给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和HB省RH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假设名字为“N县阳光农产品收购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公司)。在收购农产品过程中,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农民的身份证。阳光公司向税务局申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册时将“农产品收购”列作经菅范围)。第二步:在GZ省某批发市场注册一家经营部,收购食品生产资料后转卖给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和HB省RH食品有限公司。该经营部为个体工商户,假设名字为“GZ省SC食品经菅部”(简称SC经营部)。第三步:两家自己的供应商注册后,公司从3个渠道采购原材料:阳光公司、SC经菅部、现有供应商。其中SC经营部,也可能从现有供应商那里进货。■ 税收意义说明(1)进项发票不足,一直是困扰企业的难题,这个难题通过成立阳光公司来解决。阳光公司收购的农产品,初加工后以接近于进价的价格出售给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并开具正式发票,解决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的进项发票紧缺的难题。假如阳光公司收购100万元小麦(不含税),进项税13万元,通过初加工后,以101万元(不含税)卖给CZ省RH食品有限公司并开具17%的销项发票,那么,阳光公司的增值税=101×17%-10013%=4.17万元。(2)成立个体工商户,协助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隐藏采阳光公司因为要解决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进项发票的难题,所有的采购和销售都是实打实的,不作隐藏。SC经营部是个体工商户,销售给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的材料,一般都不开发票。这样就既满足了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的材料需求又协助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隐藏了采购量。比如,GZ省RH食品有限公司当月采购1000万元,外账只需要反映500万元,这500万元中的400万元从阳光公司购进,100万元从现有的供应商中购进(要求开具进项发票),另外500万元则从SC经营部“悄悄购进”。 无界数字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分别审视情况,做出有针对性的筹划方案,有效解决企业的问题,做到降低成本提升利润。如有疑问,可与无界数字后台客服联系咨询~ 合理的税务筹划,通过改变商业模式就能起到很好的节税效果,所有的纳税筹划均以合理合规的方式,做到财税合规,税赋最优,帮助企业合理节税。
特别声明:避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本文主要讨论的是餐饮业法人企业的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在不同的销售额情况下该如何做纳税筹划。首先,如果企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3号)的规定,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这里我们要思考的是,如果月销售额15万元、25万元以上等该如何处理?建议是多成立公司,继续沿用上述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果月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这里不建议在继续采用分立公司的方法,原因有:1、税务局会认为你有故意采用不合理方法避税的可能;2、分立公司涉及如何选定法定代表人、营业地址、企业间是否存在关联、财务人员等一系列问题;3、分立公司后,影响成本费用的记入,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上升。如果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我们是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税率,还是一般纳税人6%增值税税率呢?比方说一家餐饮公司(只提供餐饮服务)月销售额在100万元(不含税金额),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3万元、相关附加税0.36万元,合计3.36万元。那么,如果转为一般纳税人呢?首先,大家要知道餐饮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这里大家请仔细学习一下财税〔2021〕37号文件,文件中: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上文加粗语句可以这么理解,首先我是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处购买的蔬菜、肉类物品等农产品,如果对方给我提供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我可以已票面金额按照9%的扣除率(2021年税率已调整)来计算进项税额,还是以月销售额在100万元(不含税金额)举例,首先你的销项税额为6万元,食材、调味料、酒水等成本按销售额的50%计算为50万元,按9%的进项税率计算,进项税额是4.5万元(这里其实可以更多,因为调味料、酒水完全可以取得13%税率的进项发票),那么你的应交增值税为6-4.5=1.5万元,相关附加税0.18万元,合计1.68万元(准确计算后会更少)。这样,作为一般纳税人后便可以减少纳税3.36-1.68=1.68万元,但是,希望大家如果采用上述方法,一定要清楚初级农产品的定义,且要根据自身企业的供应商情况做好前期测算,冷先生是第一次在知乎发表财税文章,希望给看到这篇文章的财务人分享一些自己的心得,同样有不对的地方也希望大家批评指正,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特别声明:避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本文主要讨论的是餐饮业法人企业的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在不同的销售额情况下该如何做纳税筹划。首先,如果企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3号)的规定,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这里我们要思考的是,如果月销售额15万元、25万元以上等该如何处理?建议是多成立公司,继续沿用上述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果月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这里不建议在继续采用分立公司的方法,原因有:1、税务局会认为你有故意采用不合理方法避税的可能;2、分立公司涉及如何选定法定代表人、营业地址、企业间是否存在关联、财务人员等一系列问题;3、分立公司后,影响成本费用的记入,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上升。如果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我们是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税率,还是一般纳税人6%增值税税率呢?比方说一家餐饮公司(只提供餐饮服务)月销售额在100万元(不含税金额),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3万元、相关附加税0.36万元,合计3.36万元。那么,如果转为一般纳税人呢?首先,大家要知道餐饮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这里大家请仔细学习一下财税〔2021〕37号文件,文件中: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上文加粗语句可以这么理解,首先我是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处购买的蔬菜、肉类物品等农产品,如果对方给我提供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我可以已票面金额按照9%的扣除率(2021年税率已调整)来计算进项税额,还是以月销售额在100万元(不含税金额)举例,首先你的销项税额为6万元,食材、调味料、酒水等成本按销售额的50%计算为50万元,按9%的进项税率计算,进项税额是4.5万元(这里其实可以更多,因为调味料、酒水完全可以取得13%税率的进项发票),那么你的应交增值税为6-4.5=1.5万元,相关附加税0.18万元,合计1.68万元(准确计算后会更少)。这样,作为一般纳税人后便可以减少纳税3.36-1.68=1.68万元,但是,希望大家如果采用上述方法,一定要清楚初级农产品的定义,且要根据自身企业的供应商情况做好前期测算,冷先生是第一次在知乎发表财税文章,希望给看到这篇文章的财务人分享一些自己的心得,同样有不对的地方也希望大家批评指正,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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