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何做账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关于分公司的“独立核算”,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总公司要如何开票做账,新建分公司是需要办理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账目怎么做? 急急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做账???。
为了经营需要,很多企业都设立分公司,但经常纠结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好?独立核算是不是可以独立申报纳税?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问题1:什么是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指分支机构单独对其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非独立核算是指分支机构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进行部分经济业务核算或者不进行会计核算,全面核算由总机构完成。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不是税务机关的要求。注意:有的分公司不单独设立账套核算,但在总公司账套里对分公司进行单独核算,单独计算盈亏的,实际上也属于独立核算。问题2:分公司什么情况下需要独立核算?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独立核算?1、下列情形分公司需要独立核算:(1)分公司有生产经营活动;(2)需要对外开具发票;(3)需要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4)单独开立基本账户收付资金的;(5)需要对分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的。2、下列情形分公司不需要独立核算:(1)分公司不具备生产经营职能;(2)合同由总公司统一签订;(3)发票由总公司统一开具;(4)未单独开立基本账户,资金均由总机构收付;(5)不需要单独对分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问题3: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对纳税有何影响?1、增值税根据《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也就是说,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无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都应当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无论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都不影响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方式,除另有规定外,总分机构应当实行汇总纳税。问题4: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是否需要交印花税?分公司虽然可以独立从事某一区域或某一类型业务的经营活动,但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能力。不能够独立对外签署合同或协议,应由总公司签署,交由分公司负责实施。实际工作中由分公司直接签署协议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签署协议的手续。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如果有总公司的授权,则属于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合同属于印花税列举凭证的,应当缴纳印花税。问题5:分支机构是否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单独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分公司应与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是应当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各项登记、缴纳税款的。所谓在同一县市、不从事经营活动、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公司。
在总公司所在的主管税务局做分配表,每季度交到各个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分公司和总公司在账务上必须全部分开来做。所有的发票都是分公司的抬头,科目设置与总公司一致。只是没有实收资本。由总公司拨来的资金,做贷:其他应付款。所有的总分公司有联系的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在总公司汇算清缴后,出具分配单,再去分公司进行汇算清缴。分公司第一年不参与分配,第二年参与分配。
实操过程中,新设一个分公司,遇到的第一个专业问题就是分公司是应该选择为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那我也根据自己的实操经验,整理了下面这个表格:总结一下,实操过程需要注意的方面:1、分公司采用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只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两种形式,不是税务的规定。并不是说独立核算就要在分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纳税,非独立核算就不需要在分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不管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税局要求都是在当地缴纳增值税的。 至于是否需要独立设置账套。独立核算的话,肯定是需要单独设置一个账套的。但是非独立核算的话,虽然可以不用单独设置账单,但是一般还是需要在总公司账套里面按照不同分公司进行内部核算,也就是我们说的辅助核算。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数据需要有区分的,不能把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收入合并一起做一张凭证的。2、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收入情况,单独判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的,和总公司的纳税人性质没有关系。(如果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但是进项比较少的情况,那么可以考虑把,利用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性质降低税负。)3、分公司所得税是否可以享受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或者是否可以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总分机构是需要汇总分摊所得税,因为汇总在一起计算所得税,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享受总公司的税收优惠,不能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作者:注册会计师Wendy一个曾从事过投资分析师、财会老师,现任企业财务负责人的CPA的老阿姨。如果你在财务实操、职业规划、考证等方面有疑问可以联系我。**公众号<财会巴士>分享实操干货、财务职场等,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账目 一般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要做账,因为实行的报账制,所以也根本用不着什么会计分录; 你要做账的话,用几个EXCEL表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总公司为了控制分公司的费用和收入,一般都实行收支两条线,就是分公司的收入由客户直接汇入总公司,而分公司的费用由总公司汇到分公司,很少收支坐抵。 所以你也只要根据收入与费用向总公司实行报账。收入根据开发票的金额与总公司账户收到的钱或现金实行核对,费用根据你分公司的费用发票进行核对。 唯一要记得就是总公司当初拔给分公司的启动资金(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的备用金) 如果非要用会计分录的话, 根据开票情况时会计分录(不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1.客户直接汇款给总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贷:应收账款--客户 2.收到现金 借:现金 贷:应收账款--客户 还给总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贷:现金 到月末,和总公司对账,分公司账上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付款"总是想等的.
经营部一般都不用报税,专管员可能会给你一个定税,不过今年好像有个政策说个体户免税。如果你公司需要对经营部建账,可以两个经营部合并做在一起(只是方便老板查看而已),另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单独该怎么做账就怎么做啦。 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的帐务要求不高,税收征收也采取相对简便的方法;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帐务要求相对就高一些。经营部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不想太复杂就专管员好好说说,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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