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学费网 > 培训机构 > 北京财科学校

17332948818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2021保险佣金个税怎么算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佣金收入个税计算存在误区,到底什么样才是合乎税法要求?,保险业务员伙伴们,为什么我们的保险佣金个人所得税基数和别人不一样呢?,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收入应如何计税?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怎么算个税?4 大疑问,一次解答!,关于保险代理人佣金的个税问题,税法中佣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1.佣金收入个税计算存在误区,到底什么样才是合乎税法要求?

今年的7月,在工作中,偶然了解金融行业相当数量公司的代理制人员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存在误区,所以觉得不得不写出来。本文说的佣金收入个税计算的误区,同样适用于在其他行业取得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对象,同时又是个人所得税应税对象的其他人群。01非雇员形式的个人代理制人员不仅存在于保险、证券、银行,而是广泛存在于各个行业,人员数量庞大。在保险、证券、银行行业,存在这样一批人,他们与单位的关系不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而是个人身份代理销售保险产品,销售证券业务,推广信用卡,称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和信用卡营销员,他们从单位取得的收入也不能称为税法意义上的“工资薪金”,而是佣金收入。其实个人代理制人员广泛存在于各个行业,并不仅仅是存在于保险、证券、银行等,因为用工形式灵活,单位不需要程度固定的成本支出,个人也不会受到太多约束。那么这一群体数量有多少呢?根据保监会官网发布的2021年保险行业运行报告,截至2021年底,保险代理人数达806.94万人;中国证券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1月证券经纪人的数量是9.15万人;通过公开渠道没有查到信用卡代理销售人员的数量,自己了解的信息时,某一家大型商业银行南京区域中心的信用卡推广人员是近200人,可想而知,人数也不会少。这么看,仅在保险、证券、银行行业的代理人员就有近千万人。02代理制人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收入,不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还可能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这种非雇员提供服务属于劳务范畴,适用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的计税规定。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款对于劳务报酬所得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涉及到的税收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还有个人所得税,这与工资薪金只涉及个税一个税种差异较大。我们很多人对工资薪金的计算方式比较了解,但由于劳务收入涉及多税种,计算相对复杂,政策理解缺乏权威渠道解释,很多人包括行业内财务人员对这些佣金收入的税费计算都不甚了解。我也是由于工作交流的关系,了解到保险公司之间、证券公司之间对于代理人员的涉及到的个税计算存在两种方法,原因竟然是对于增值税的理解不同导致,这种理解差异也会存在于银行人员对于信用卡代理人员的佣金收入税费计算中。03简述下佣金收入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规定。增值税及其税费附加。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可以是增值税纳税人,且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所以个人可以是增值税纳税人,文件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哦,这条是说不管个人销售额是多少,个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又因为,《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76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各地税率(费率)不同,但三者都是以增值税为基数。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比率一般是3%和2%。总结下,就是说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代理制信用卡营销员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佣金收入30000元及以下是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的。04重点来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同一个行业不同单位之间采用了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导致税款缴纳不一样,到底哪种才是合乎法规要求的。1) 关于代理人员取得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关于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营销员等个人代理人的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专门出了个文件,这个文件就是《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这个公告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第二条,“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同时公告规定,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适用关于展业成本的规定,信用卡营销员不适用展业成本的规定。2)行业内财务人员对这个文件中内容的理解不同,产生了两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收入是30000元及以下免征增值税,含税收入就是30900元(30900/(1+3%))及以下免征增值税,那么是不是30900元及以下收入就是不含增值税的?并以这个基准计算展业成本和个人所得税呢?在行业实务中,有两种做法,分别被相当数量的公司采用。第一种是缴纳税费之前的佣金收入30900元及以下的,先计算被免征的增值税和不含税收入,然后按照不含税收入减去计算展业成本(因免征增值税,故地方税费为0),再计算个人所得税。举例说明:某保险公司应发保险代理人甲佣金29000元,那么税费计算步骤是:① 计算扣除免征的增值税后的收入:29000/(1+3%)=28155.34元,被免征的增值税是844.66元。② 以扣除免征增值税后的收入减去地方税费和展业成本,:28155.34-0-(28155.34-0)*40%=16893.20元③ 计算个人所得税:16893.20*(1-20%)*20%=2702.91④ 税后收入:某甲应缴纳增值税0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0元,个人所得税2702.91元,税后实际取得收入29000-2702.91=26297.09元。(佣金收入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还适用2011年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种是缴纳税费之前的佣金收入是30900元及以下的,因免征增值税,地方税费附加也为0,故认为该30900元及以下的收入就是计算展业成本的基数,在扣除展业成本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举例:某保险公司应发保险代理人乙佣金29000元,那么税费的计算步骤是:① 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29000元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增值税是0,认同29000元是不含增值税的。② 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去地方税费和展业成本:29000-0-(29000-0)*40%=17400元③ 计算个人所得税:17400*(1-20%)*20%=2784.00元④ 税后收入:某甲应缴纳增值税0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0元,个人所得税2784元,税后实际取得收入29000-2784=26216元。以上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导致某保险代理人甲虽然税前的佣金收入一样,但是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取得的收入却不一样。为什么会产生两种计算方法?我也与行业内不同单位的财务人员做了交流,造成这两种计算方法差异的原因就是在于对于税务总局【2016】45号公告第二条中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的理解存在差异。第一种方法认为任意金额的佣金收入都是含有增值税的,对30000元以下收入免征增值税只是表示对应缴纳的增值税出台优惠措施,不要这部分增值税了。但在计算展业成本时、个税时都要考虑这部分增值税的金额影响。第二种方法认为30000元及以下收入因为增值税被免征了,以后也不需要缴纳出去,所以取得的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那么计算展业成本、个税时应按照此“不含税收入”进行。05听起来似乎都有道理,那么哪个方法更合法合理?答案是第一种。佣金收入属于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并不是免征对象。只要产生增值税的应税收入都是需要交纳增值税的,保险公司在计算应发给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是包含应缴纳增值税的,保险代理人也不能再向公司要求支付“价外”的增值税税款。如同我们向门口的便利店买东西,定价上就是含有增值税的,店家并没有约定在定价之外向客户收取应缴纳增值税。至于30000元及以下收入免征增值税,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种优惠措施,而不是代理人取得的应发佣金不含增值税。另外第二种方法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与其认为的依据存在冲突,一是判断是否缴纳增值税采用了“税前的佣金收入/(1+3%)”是否大于30000元来判断是否缴纳增值税,这一依据来源于各种税务法规中关于“含税销售额”的表述,比如《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表述“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是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6】45号第二条,计算展业成本、个人所得税时,都是依据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该方法认为在税前的佣金收入在30900元及以下时,因为免征了增值税,所以税前的佣金收入在30900元及以下时都是不含增值税的,明显与“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税法规定冲突。再看个例子,丁某是某证券公司经纪人,本月税前佣金收入30800元,因为税前佣金收入低于30900元,所以免征增值税,其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为0,计算展业成本为30800*40%=12320元,个人所得税为(30800-12320)*(1-20%)*20%=2956.80元,这里错误地把30800元当成了不含税佣金收入,并以此计算展业成本和个人所得税。本文首发于2021年11月,金蝶云社区。

2.保险业务员伙伴们,为什么我们的保险佣金个人所得税基数和别人不一样呢?

保险业保险代理人的交税标准是不一样的.税务总局对保险代理人专门有一个所得税征收办法.佣金收入扣除40%再减去800元,然后按20%交纳个人所得税.折算下来就是1300元开始交税.

3.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收入应如何计税?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问: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收入应如何计税?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答:保险代理人与保险营销员属于同一类人员。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举例:居民个人小李是某保险公司营销员,2021年1月取得保险营销佣金收入20600元,该保险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保险公司应预扣小李2021年1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多少元?月收入低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应预扣小李2021年1月份的个人所得税=[20600×(1-20%)×(1-25%)-5000]×3%=220.8元

4.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怎么算个税?4 大疑问,一次解答!

自3月1日个税开放申请退税后,各大社交网站火速刮起了一股“退税”大潮。保通君身边朋友,最多有人退了1万多,最少退了8块多,还有极少数人,一通操作猛如虎,结果竟然要补税,金额从几十到几万不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为什么有人需要补税?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怎么计入个税?我们买的保险能抵扣个税吗?对于这些大家关心的话题,本文来一一解答!一、为什么有人要补税?个税年度汇算,通俗地讲,就是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新个税法实施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就可以退税,也有人会因为已预缴税款小于年度应纳税款而需要补税!一般来说,常见的补税情形有以下几种: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举个例子:小李2021年在A、B两家公司同时任职,假设无相关扣除项目。甲公司每月工资1万,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全年6万元)后,全年缴纳个税3480元;乙公司每月领取工资1万,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全年6万元)后,全年缴纳个税3480元。从全年来看,小李收入额24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全年6万元)后,应缴个税19080元。因此,应补税12120元。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相加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举个例子:小李2021年全年工资收入20万元(假设无相关扣除),适用10%预扣率缴纳个税11480元;12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100万元,适用20%预扣率缴纳个税160000元。全年看,小李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00万元(20+100*(1-20%)),扣除6万基本减除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94万元,适用35%税率,全年应缴个税243080元。因此,应补税71600元。3、预扣预缴时多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等。举个例子:小李预扣预缴环节每月享受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年终发现孩子当年6月本科毕业直接参加工作,7月起就无法继续享受该项扣除,那就需要补税了!4、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在预扣预缴时分别适用了较低税率,年度综合所得合并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举个例子:小李1-6月在A公司任职,共申报工资薪金收入5万元(假设无其它收入),缴纳个税600元,7-12月在B公司任职,共申报工资薪金收入6万元(假设无其它收入),缴纳个税900元。全年看,小李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1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后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适用10%税率,全年应缴个税2480元。因此,应补税980元。二、保险营销员佣金怎么计税?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 -展业成本-附加税费√ 展业成本计算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即:展业成本=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25%√ 附加税费计算按照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月佣金收入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举个例子:2021年,保险营销员小李每月佣金收入20000元,全年24万元,每月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全年6万元。不考虑专项扣除的情况下,小李每月预扣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个税情况如下:每月预扣预缴:每月的佣金收入额:20000×(1-20%)=16000元每月展业成本:16000×25%=4000元每月扣除展业成本后应税收入:16000-4000=12000元1月,小李应纳税所得额=12000元-5000元=7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适用3%的预扣率,那么1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000× 3%=210元根据累计预扣法,2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0×2-5000×2=14000元,同样适用3%的预扣率,2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4000元× 3%-210=210元。同样3-5月,均适用3%的预扣率,每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都是:210元。6月,小李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6-5000×6=42000元,大于36000元,适用1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520元,那么,小李6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2000元×10%-2520-210×5=630元。【备注:2520元=36000元×(1-3%)】以此类推,后续的7-12个月,继续适用10%的预扣率,每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都是700元。2021年全年,小李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10×5+630+700×6=5880元。年底个税汇算: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的情况下,小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40000×(1-20%)-240000×(1-20%)×25%-60000=84000元。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2520元。那么,小李应纳个人所得税=84000元×10%-2520元=5880元。上下对比,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小李的退税金额是0。到此就结束了吗?并没有!上述计算没有考虑专项附加税!如果你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租房、大病支出等6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收入中扣除,填写这一项后,退税金额就会发生变动,这是最后的减税机会,一定要抓住!三、买的保险可以抵扣个税吗?在税前扣除中有保险内容,很多人问:我买的商业保险可以抵扣个税吗?先说答案:能够享受税费抵扣的保险只有3种,分别是企业年金、税优健康险、税延养老险,我们平时买的重疾险、医疗险、寿险、年金险不能抵扣个税。企业年金这是企业和事业单位为职工设计的补充养老金,在市面上是买不到的。企业年金在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以内部分,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部分税费一般由公司主动处理,不需要自己去申请扣除。税优健康险本质是一年期的医疗险+万能险,保费要求每年至少缴2400元,部分用于支付医疗险保费,另一部分进入万能账户累积生息,这个万能账户中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到退休时作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或者用于购买商业保险。目前,税优健康险主要是单位团体购买,少部分税优健康险支持个人购买,但个人购买会比较麻烦,需要个人去税局开纳税证明,给保险公司提供社保卡等信息。税延养老险不是不交税,而是延期交税,仅在上海、福建、苏州工业园区小部分地区试点运行。四、不补税会有什么后果?按规定,退税可以放弃,补税必须办。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也就是说,年度汇算申报后,如果你需要补税,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5.关于保险代理人佣金的个税问题

问题描述保险代理人佣金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专家回复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以25%的展业成本再减去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64号):三、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1号,以下简称61号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6.税法中佣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法中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税法中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由于个人所得税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提前退休的个人所得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税率: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人大常委会备案。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税率为: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通过小编辛苦整理的相关知识:2021保险佣金个税怎么算,相信对您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北京财科学校
  • 已关注:173
  • 咨询电话:
  • 热门课程
  • 作者最新文章
  • 在线报名
申请试听课程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免费为您回电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