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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个税少报了会被发现吗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个人所得税少报了,怎么办,个税APP中出现了一笔没有见过的收入,身份信息被冒用,怎么办?不要慌!这么办!,公司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少报几个人,公司自查发现少缴税款,补缴之后会被认定为偷税吗?,地税局说我们公司申报个人所得税少报了,要我们出书面报名,请问这样的报告怎么写???。

1.个人所得税少报了,怎么办

如果是代扣代缴,查出来可能涉及行政处罚。应该自己及时调整,有个好态度,一般这样,税务机关发现后,从宽处理。 查看原帖>>

2.个税APP中出现了一笔没有见过的收入,身份信息被冒用,怎么办?不要慌!这么办!

  当您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发现自己个人所得税APP中出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收入,请一定先仔细核实,确认是身份信息被冒用,收入并非自己实际取得后,可以发起申诉。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个人所得税申诉的14个常见问题:1.什么是申诉?  答: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端,办理个税业务时,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或者认为自己的某条收入信息并非本人实际取得,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者到办税服务大厅对有异议的记录发起【申诉】申请。​2.哪些情况可以发起申诉?  答:在您发现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纳税明细信息、办税权限与实际不相符时,可以就不属实的信息发起申诉。3.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收入明细数据那里的【删除】按钮是什么意思呢?和申诉有什么区别?  答:在您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如果您认为某条收入信息非您本人取得,可对具体的某一条收入明细数据进行【删除】。  【申诉】与【删除】区别在于,【申诉】后,相应记录将进入税务系统内部按照异议申诉流程进行处理;而【删除】后,相应记录不进入异议申诉环节。【申诉】可以撤销,【删除】可以恢复。  需要提醒的是,您在【申诉】与【删除】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我在汇算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发现我的任职受雇信息里出现了一家我现在并未任职的受雇单位,该怎么办?  答: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端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根据实际按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您曾经在该单位任职,申诉类型选择“曾经任职”,填写补充说明后提交,即可发起申诉。  (2)如果您从未在该单位任职,申诉类型选择“从未任职”,填写补充说明后提交,即可发起申诉。  注:只要该单位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者WEB端的任职受雇信息中。5.我之前在个税APP上对一家单位发起了申诉,在汇算时这家单位给我申报的收入会计入我的年度收入吗?  答:您需要对不属实的虚假纳税明细收入逐笔进行申诉后,对应的收入才会不计入您的年度收入。如只申诉了被冒用的任职受雇单位信息,没有将对应的虚假纳税明细收入进行申诉,这部分的收入依然是会进入汇缴税款计算,可能导致您承担不应当承担的税款。6.汇算时发现有几笔收入我没有取得过,怀疑“被收入”,我该如何处理?  答:当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者WEB端查询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时,发现存在您并未实际取得的收入时,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起申诉:(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方式一:点击【服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如对某笔收入明细有异议,可点击该笔收入,在收入纳税明细详情右侧点击【申诉】提起申诉。​  方式二:点击【我要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看收入纳税数据】中点击选择单笔收入进行申诉。(2)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方式一:点击首页【特色应用】-【申报收入查询】,选择税款所属期,进行查询。如对某笔收入明细有异议,可点击右侧【发起申诉】提起申诉。  方式二:WEB端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看收入纳税详细数据】中点击选择单笔收入进行申诉。注意:  需要提醒的是,您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离职后原公司仍申报我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如果您离职后,原单位仍为您申报个人所得税,您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单位为您补发收入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2.如果是您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您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注意:  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您年度汇算。8.汇算时我没取得的那笔收入需要我补税么?  答:如您核实确实未取得该笔收入,您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对该笔收入发起申诉。申诉成功后,对应的申报收入记录将不会计入您年度汇算的税款中。9.我有一笔劳务报酬,被我的扣缴单位申报成工薪了,我要怎么处理?  答:请您先核实是否取得了该笔收入。如果确实取得了该笔收入,建议您联系扣缴单位更正预缴申报。  如果联系不上扣缴单位,或者对方不更改,您应当在申诉任职受雇信息的同时,一并对该笔收入发起申诉,避免您承担不应当承担的税款。10.登录个税APP后,发现我有某个公司的企业办税权限,但我不在该公司上班,怎么解除办税权限呢?  答:如果您登录个税APP后,发现自己被冒用为财务负责人,可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企业,提起异议申诉。11.我的收入单位没有代扣个税,我该怎么办?  如果扣缴义务人在向您支付综合所得时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您应当在年度汇算申报时自行补充申报。12.我发起申诉后,申诉由谁处理?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您发起的“被任职”(曾经在职)申诉,会直接推送给您申诉的扣缴单位进行处理。扣缴单位反馈申诉情况属实,则您的申诉成功;扣缴单位反馈申诉情况不属实,则推送至您申诉的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将对扣缴单位调查核实后,进行反馈。  您发起“被任职”(从未在职)、 “被收入”、被“财务负责人”的申诉,将推送至您申诉的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任职信息申诉成功后,该单位将不会出现在您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收入纳税明细申诉成功后,申诉的收入记录将不计入您年度汇算的总收入中;被授予办税权限申诉成功后,解除不实的办税权限。  如三类申诉不成功,则相关信息均会保留。如果您认为反馈的信息不实,有其它意见,您可以再次提起申诉。13.发起申诉后,我可以在哪里查看处理进度?多久能得到处理?  答:提交申诉后,系统会通过站内消息提醒您申诉处理进度情况。  您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端、WEB端的【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在线查询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当前状态。  申诉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考虑疫情期间,部分单位未复工,可能存在延期反馈的情况,请您耐心等待。14.如果我不小心对我实际取得的收入进行了错误申诉,有什么后果?还能撤销申诉吗?  答:您需对提交申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调查后发现申诉情况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请您核实相关情况后,谨慎提起申诉。  如果因误操作提起申诉,除申诉“被任职”(曾经在职)直接推送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外,其他申诉可在提起申诉后的次周一凌晨0点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者WEB端【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选择单笔申诉记录,查看申诉详情,点击【撤销】申诉。  对于税务机关或扣缴单位已受理的异议申诉,不可撤销,请联系受理税务机关告知情况并及时予以处理,以免影响您的纳税信用。15.点击申诉就是申请退税吗?  答:【申诉】不是【申请退税】,误点击【申诉】按钮,会影响您正常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导致系统无法退税。  您可以通过个税APP端或者WEB端办理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若个税年度汇算全年应纳税额小于已纳税额,需要办理退税的,请根据系统提示点击【申请退税】按钮即可。16.对扣缴单位申报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申述吗?  答:若您在查询或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对某条收入记录有所异议,从未在该单位任职或取得任何报酬,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端进行申诉处理。  若您仅仅对扣缴单位的申报金额有异议,不存在“被任职、被收入”的情形,不要点击【申诉】,请及时联系扣缴单位核实扣缴申报信息。  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与您的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如果确实为扣缴义务人申报错误,由其办理更正申报后,您再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您的扣缴义务人已经注销或者无法联系,您可以按照您的实际情况办理年度汇算,但请您务必保存好相关资料,后续税务机关可能会与您联系核实。您也可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到相应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往期精彩内容推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37张表格逼疯会计?要知道,其实这些表格根本与你无关!补税10000+,原来我忘了这个!利用模板重新计算,我省下了一大笔钱!个税汇算清缴,涉及退补税!这4大误区,可千万不要有!个税汇算个人怎么做?别再等着单位处理啦!纳税人别懵,看这篇就懂了!26个省市恢复个税APP汇算清缴功能,手机端自行申报全流程,会计必看!内容来源于四川税务、上海税务、晶晶亮的税月,本文由秀财网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更多财税资讯、考试资料、工具模板、实操课程分享,欢迎关注!

3.公司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少报几个人

应该是都报的,报税的工资总额要和你们财务发生的工资总额相一致的。但是只要税不少交,没什么大事的,以后报全了就可以了。

4.公司自查发现少缴税款,补缴之后会被认定为偷税吗?

案例XX公司以公司是在自查中发现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下,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及偷税是公司总经理的个人行为,公司发现后立刻补税及滞纳金等为由认为稽查局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行为并进行行政处罚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且证据不足为由,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XX公司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存在少申报租金收入行为,在原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之前主动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但之后还是被认定构成偷税并处罚。在进行观点展示时,稽查局以XX公司在部分租赁合同中明确表示不缴纳租金税款、不开具发票,具有偷税的主观故意;存在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行为;长期隐瞒租金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造成不缴或少缴纳税的违法后果;XX公司总经理所谓的违法违规行为,与本案行政行为无关等为由,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德嘉公司的诉讼请求,请求最终成立。【风险点睛】本案的关键点在于XX公司并没有认清楚何种行为会被认定为偷税。实际上,是否构成偷税往往以纳税人存在“主观故意”为要件,不过政策并未明确何为“主观故意”,而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若有以下行为,并且实际造成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结果,往往就会被定性为的偷税: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此外,按照税总函[2013]196号的规定,纳税人若存在主观偷税意愿,后续补缴并不能免责。【政策点睛】《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期间补正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行为定性有关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3]196号),纳税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税款,且行为符合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即构成偷税,逾期后补缴税款不影响行为的定性。【结论】就案件来看,有两点启示:首先,XX公司提出偷税系公司总经理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针对这一点,实际上如果经查证,公司确实不清楚情况,确系个人行为,于公司而言或许并不会被认定为偷税。但是本案在稽查局的查证下,发现XX公司在部分租赁合同中明确表示不缴纳租金税款、不开具发票,而且据查证,XX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对总经理将租金长期打入个人账户均知情,如此一来就构成了“主观故意”的动机。此外,XX公司还提出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属于违法阻却中的自救行为,但是对此,税总函[2013]196号明确规定,纳税人只有在稽查局进行税务检查前主动补正申报补缴税款,并且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纳税人具有偷税主观故意的情况下,才不按偷税处理。而本案中,XX公司被证明存在主观故意的动机,因此,即便后续补缴也不能免责。

5.地税局说我们公司申报个人所得税少报了,要我们出书面报名,请问这样的报告怎么写?

刚给别人回答过。少抄申报袭收入的问题是法律条文是不能解释的,你违反就是违反了,没有理由。但是税务要求你写这个书面解释,本身意义不大,主要意思就是说你要承担责任,以后有什么问题是你个人负责。这就说明你的问题可以过去。所以税务局要看你的主观故意性。因为有些问题,比如二处以上工资薪金,这样的问题财务是很难解决的。所以政策模糊的就写政策,如果真的违法了尽量就写一些客观理由,比如因财务人员疏忽、对政策不了解,等等。如果态度好,主观故意性弱,有可能能走自查补税的方法。格式一般是1、抬头(xxx地方税务局:)2、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少申报了多少税款3、为什么少申报了税款(想一些说得过去的理由,如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疏忽,对相关政策不了解,造成xxxx等收入忘记记入应税所得。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已责成相关负责人及时开展自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等等等等)4、今后如何如何,要认真学习税法知识,云云。

通过小编辛苦整理的相关知识:个税少报了会被发现吗,相信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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