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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人才待遇如何?

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 时间:2013-10-14

 

根据大政发〔2011〕46号文件中明确企业高技能人才的相关待遇:企业职工进入我市职业院校学习,结业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证书的,分别享受本企业同岗位大专、本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企业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在带薪学习、休假、疗养、出国进修、采暖费报销标准、住房补贴标准等方面,享受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在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对在职取得高级技师资格且退休前未解聘的退休人员,按照国家确定的原则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等对待。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暂行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1〕76号),取得三级、二级国家职业资格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引进人才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具体详细流程及办理请到东大人才网站下载详细资料及流程。

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东大人才从2006年就加强我市同行之间的交流学习平台的建设,时至今日实名制的平台积累了近千名企业管理者及二百多家企业会员。精益求精的教学质量要求和高标准的人才平台,让更多的管理者职场受益。尤其是大连东大人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基地建立后,目前拥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一百多人。感谢东大同学一贯的支持和信任,东大人才将一如既往地打造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高层实践基地,为更多的人提供更广阔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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