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报名
大智学校为南京市财政局备案培训机构
根据《会计法》规定: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必须以面授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并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培训方式:采用集中面授、分期培训方式。每月开班,设白班、晚班、双休班。即日起报名。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将通过会计信息管理系统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报名手续: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信息卡(IC卡)报名。
三、培训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3、《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4、《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及纳税调整》
5、《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6、《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理》
8、《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四、培训费120(含资料费、试卷费、考试费)。
五、报名及上课地点:
1、瑞金路21号友谊大厦五楼
2、新街口淮海路2号电影公司大楼717室
3、湖南路255号湖南路商务楼601室
六、开课时间:白班/晚班/双休班
友情提示:1、打印此单,优惠20元。
2、报名请认准市财政局指定培训机构,以防以防上当。
南京市财政局网址:http://www.nj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