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员 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 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三)电子商务师 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四)高级电子商务师 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