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书。”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就无法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经过会计上岗证考试(考核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 计电算化考试,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两项(3门课程)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由财政部颁发,各省市地方财政局(厅)管理实施。
报考条件:
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学习内容:
1.《会计基础》: 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账户的分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产清查、会计报表、账务处理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