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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朗新税法、新准则实施中的税务筹划与帐务处理高级研修班

授课机构:北京百朗教育

地址:海淀数码大厦2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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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在线报名

 

一、专题培训班计划安排(3月-12月)
培训专题名称
具体时间
地点
专题一:新税法、新准则实施中的税务筹划与账务处理高级研修班
4月25日-4月30日
杭州
专题二:新税制下税务风险防范与会计报表深度解析高级研修班
5月18日-5月23日
西宁
6月25日-6月30日
南昌
专题三:新政策下如何运用财务工具进行纳税管理高级研修班
7月18日-7月23日
长春
8月25日-8月30日
大连
专题四:企业经济合同中纳税管理与纳税筹划高级培训班
9月15日-9月20日
成都
10月3日-10月8日
 海口
专题五: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实施评价与运行监督案例分析专题培训会
11月22日-11月27日
深圳
12月13日-12月18日
杭州
专题六: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处理高级培训班
11月20日-11月25日
哈尔滨
12月20日-12月25日
海口
专题七:企业纳税评估与风险管理高级培训班
6月24日-6月29日
黄山
7月24日-6月29日
西安
专题八:如何推动以财务为核心的全面预算管理高级研修班
5月8日-5月14日
桂林
注:各培训班专题方案(包括专题介绍、课程设计)附后。
二、本期培训内容
课程一:税收政策法规与税改动态
最近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解析,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及影响,消费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营业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问题,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课程二:税收筹划实务
1.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和常用筹划技术、方法。
  2.新企业所得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下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政策(扣除政策、优惠政策及配套政策)的运用及筹划,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应用及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3.消费税的税务筹划:规避纳税环节的税务筹划,购进已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筹划,改变加工方式的税务筹划,非货币性交易的税务筹划,适用差别税率的消费品定价的税务筹划。
  4.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5.地产开发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筹划与案例分析。
  6.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和设计。
课程三:税务策划的方式及具体税种的策划    
1.税务策划的主要方式
2.税务策划的三个层次及操作 
3.具体税种的策划
课程四:税务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税务稽查应对技巧
1.企业涉税风险分析及09年度税务稽查应对技巧解析
2.企业税务策划的技巧及风险防范措施
3.企业涉税风险分析及相关财务处理技巧分析
课程五: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地位,纳税评估应遵循的原则、特点、程序,纳税评估的主要内容,纳税评估指标的使用与分析,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常用的分析方法,实地核查中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核查方法、相关表证单书的填写格式等。
课程六:涉税财务与会计处理
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税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及实务操作,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税收优惠政策解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纳税调整,新旧增值税主要差异解析和会计处理技巧(可抵扣增值税的差异分析、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差异分析、税率差异、税收优惠的主要变化、税收管理的差异分析、增值税会计处理技巧、出口退税会计处理技巧)。
课程七:税务稽查风险控制及纳税人权益维护
税务稽查的程序、常用的稽查方法,税务稽查的权限,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税务处理(处罚)分析,纳税人权利及权益维护。
三、主讲专家
李 晶 东北财经财税副教授,*注册税务师
石彦文  首都经济贸易会计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刘心一 原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研究员
张学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
李 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研究室主任
刘德春 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会计师、审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纳税筹划师
张培森 税务总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杨元伟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孙海亭 税务总局稽查局处长、著名税务征管及稽查专家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四、培训对象
1.各类型企业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主管财税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税务总监、税务经理、税务主管、财务*负责人和审计、税务等企事业单位高、中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
    2.各行政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相关人员;地方行业协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财务、会计专业的教师及涉税科研人员。
五、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向培训期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六、培训时间、地点
5月13日至5月16日   地点:成都市
5月19日至5月22日   地点:南京市
6月24日至6月29日   地点:黄山市
7月24日至7月29日   地点:西安市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以传真形式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七、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1800元(不含食宿);
每人收取培训费3200元(含5天的食宿费,参观考察费等全部费用),每组织8个人到班参会,可免1个人的培训费。
八、报名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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