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质量资格考试介绍、考试时间及报考指南
考试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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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1]43号)文件精神,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 参加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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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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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当年的1月份进行(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 参加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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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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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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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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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考试在一天进行。 各科目时间安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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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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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 参加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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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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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后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陆续对外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亦可关注学易网校质量职业资格考试频道成绩查询栏目信息,点击查看>>> ---- 参加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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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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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师成绩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 参加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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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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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
文章来源:学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