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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财政部门的管理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时间:2013-09-30

1、怎样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科目包括哪几门?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答:(1)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三门,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3) 2013年报名时间为7月,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4) 考试时间一般在10-12月份,全省统一采用无纸化(计算机)考试。(5)考试费用:每门50元。

2、设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两种情况:(1)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4个条件:①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有2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工作人员。合伙人必须是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注册会计师。(2)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具备4个条件:①有5名以上的股东;②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③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④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所有股东必须是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财政惠民政策宣传栏教育及计生方面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免收取需要哪些条件?
答: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从 2010年春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但是对极少数不在校园范围内且产权(指土地证、产权证)明晰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学生公寓,可继续收取住宿费。此外,对住宿生的认定也有明确的要求,原则上小学生控制在2公里以上,初中生控制在3公里以上。

2.高中助学金补助相关政策有哪些?
答:(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2)资助学生确定程序:首先要学生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审核,报学校校委会研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3)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 1500元。

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助标准?
答:(1)资助对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4.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资助标准?
答:(1)资助对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2)资助标准:对免学费资金按全日制学生,财政按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补助;非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财政按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核定补助。对实施“2.5+0.5”学制安排模式的学校,按照三年级免学费人数75%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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