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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解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时间:2013-09-13

《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解读

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将于2013年1月1 日起实行。该准则的发布,对于规范小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升小企业发展意义重大。

《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是以规则导向为主,以原则导向为辅,规范了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为小企业会计核算增添了很多亮点:

一、简化核算要求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是纲,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也是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处于统驭地位,因此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小企业也应当遵循基本准则的基本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

二、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

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为满足这些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除会计与税法之间不可能消除的永久性差异以外,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例如,小企业在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用于补偿小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其他政府补助时,《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为递延收益,而税法要求在收到政府补助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不征税收入,导致小企业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三、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更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在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等方面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它的贯彻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小企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也可以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川省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引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是落实国家政策,小企业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享受国家给予小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二是强化会计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帮助各地小企业解决《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小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学内容,不断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力。

四川省财政厅对各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执行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组织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尽快成立本地区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协调工作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积极指导和本地区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宣传培训、学习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2012年会计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是要加强指导,确保小企业新旧会计准则制度顺利对接。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指导本地区小企业做好会计核算新旧衔接和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准则与旧制度顺利衔接和平衡过渡。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小企业执行《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和调研。对执行得好的小企业,要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对执行得差甚至违法违规的小企业,要予以曝光,并依法处理。五是要加强信息交流。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深入小企业调研等方式,多种渠道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能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同时将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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