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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会考试《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时间:2011-06-28

 [考情分析] 非重点章,分值在2分左右。

  第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

  一、概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一种附加税(无独立的征税对象和税基,以增、消、营三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第二 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城建税。
  第三 税率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市区税率为7%;县城、镇的,税率为5%;非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注意: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第四 计税依据


  第五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实际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

  注意:1、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规定被加罚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作为计算城建税的计税依据。违反上述三税法规定被处罚时,同时对其城建税也应进行处罚,按拖欠或偷漏的城建税税金为依据计算滞纳金或罚款。

  2、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3、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六 税收优惠

  1、城建税一般不单独减免,主税减免,城建税才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进口产品不征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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