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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备考指导:平均收现期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时间:2011-04-25

  问题:计算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时,如果题中没有明确告诉“平均收现期”,该怎么确定“平均收现期”?

  解答:(1)如果给定的信用条件是“延期付款无折扣”,并且没有告诉购货方会在信用期之后付款,则认为“信用期=平均收现期”;

  (2)如果存在现金折扣条件,则按照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

  例如:假设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其中,有10%的顾客在10天内付款;40%的顾客在20天内付款;50%的顾客在30天内付款,则:

  平均收现期=10%×10+40%×20+50%×30=24(天)

  (3)如果存在现金折扣,并且只给出折扣期内收回货款的比例,没有给出信用期内收回货款的比例,则认为其余的货款都可以在信用期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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