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应计入当期损益还是资产成本?
解答: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既然已经注册了,证明开发阶段的条件已经满足,应该资本化。
企业内部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其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进行核算: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