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的四大要素:交易所、特定时间和地点、一定数量和质量、标准化合约。
1、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是指合约的数量、质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
2、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交易品种主要有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具体来看:
(1)保证金制度。利用杠杆原理以小博大。
(2)双向交易制度。可以买涨,可以抛空,涨跌都有获利的机会。
(3)T+0的交易结算制度。当天可以多次买入或卖出。
4、合约价值、保证金与结算价格及持仓量:
合约价值:每手合约计量单位与计量单位价格的乘积
保证金: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
杠杆倍数:合约价值与保证金之商。
结算价:由期货交易所规定,以当日成交价格的成交量为权重计算的平均价格,交易所以此价格作为持仓客户的交易保证金盈亏的计算价格 (与收盘价不同)。
持仓量:尚未经相反的期货合约对冲,也未进行实货交割的某种商品期货合约总数量。(商品期货的持仓量指双边持仓,金融期货、利率期货的持仓指单边持仓)
5、正向市与反向市场
对于同种商品,其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存在着两种基本关系。在正常情况下,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或者近期月份合约价格低于远期合约价格),称为正向市场;在特殊市场情况下,现货价格高于期货价格(或者近期月份合约高于远期月份合约价格),称为反向市场。
6、基差
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
基差的变化受制于持仓费用。最终因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趋同性,基差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下降为零。基差的决定因素主要是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