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从税务总局了解到,该局已就原《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对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近日《国务院关于修订(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通过,将于2011年2月1日执行。为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发布后的实施工作,税务总局对原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共三十九条,比原细则减少了二十二条。 武汉会计培训学校
公众可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站和税务总局网站对《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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