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提出的今后会展策划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适应相关院校学生毕业时应取得会展专业证书的精神,进一步加快培养高级会展人才步伐,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我们决定开展第14期“会展策划师”培训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会展策划师”证书,作为从业上岗、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鉴定对象
会展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部门管理人员,有关院校师生,以及其他已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至2017年8月10日止。
考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会展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会展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二)二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三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和职业技术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四级会展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四级会展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考试及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培训前两周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
五、证书颁发
颁发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展策划师”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国际国内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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