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的通知
经请示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我院定于2011年1月7日对2011年南充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携带的材料:
(一)《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二)特殊报考对象需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报考的手续。
5 、要求取得司法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须出具《法律资格证》原件。
6、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
司法警察职位考生:1月7日上午8时40分至11时30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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